【0228 读书感悟】3298-暖阳阳
书名:小狗钱钱
作者:博多·舍费尔
金句:“72小时规定?”“很简单。当你决定做一件事的时候,你必须在72小时之内完成,否则你很可能永远不会再做了。”(p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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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诸行动的72小时规定
主人公吉娅和小狗钱钱的这段对话,向我们敲响了“行动”之钟。
这个72小时内行动的规定,应该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的,它让我想了很多重大灾难的最佳救援时间是72小时,如果超过72小时,遇难者生还的希望就非常渺茫了。同理,如果一件事72小时内还没去执行,流产也应该是近在咫尺了。
回想了一下自己的情况来验证一个这个72小时规定的可行度。这主要是针对那些自己想做、但是没有别人强迫你做的事。强迫必须做的事除外。说来也是汗颜,从去年9月份我遇到一位软笔书法老师起,我就嚷嚷着要练习写毛笔字,但是半年的时间过去了,我至今还没开练。如果在遇到老师两天内把事情定下来,现在估计能把横划写直了。与之相比,去年8月份,我突然想到要练硬笔字,结果马上找出钢笔本子练,也就这么坚持了半年多。
其实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经常会听到身边的朋友或同事说自己打算干嘛干嘛,结果很多年过去,还是没看见他干嘛干嘛;反倒是那些我们认为头脑一热说干就干的人,把日子过得风生水起。看来这72小时规定,并不是随便说说的。
那么,既然现在我们知道了要决定做一件事的时候,就必须在72小时完成的规定,那么再遇到脑子里冒出想做的事,我们该如何避免拖延、或者避免拖延72小时呢?
比如可以尝试以下几个小方法:
第一:立刻马上将想到要做的事,写入代办事项清单,打上重点标,提醒自己即刻做。
第二:把这件事当成强制性的事来做。
第三:如果不做,就给自己来点惩罚,比如一个月不化妆不游戏不xx,具体自己看着办,总之记住一个原则:惩罚措施不能不痛不痒,对自己出手不够狠,那么效果一定不够稳。
当然,虽然说是72小时规定,但也并不是说一件事过了72小时没做就一定没机会再做了,说明72小时之内行动重要性的出发点,还是要告诫我们:有梦想,就行动起来。还是那句话,不去做,然并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