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特别强调自由意志的人,我永远相信人的主观意志至高无上。
我认为
在每个人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上帝。他们不受约束,不受劝阻,他们应该随心所欲的做任何想做的事。
但是,一定会有但是……
那该有个前提,即除自我本身外不会对其他任何人产生危害或潜在危害。
现在这年头儿说黑白好像总有点复古带愤青的意思。现在可能不流行这个了。但有些事情是会刺激到人的,是会让人愤怒的,是会让人警醒纯洁的百色是多么重要的。我觉得当下,足够了。懂得都懂。
我想先将黑白,即对错分别放在两个点。相距一米好了,那么中间地带我称之为灰。有无穷数量点的灰,区别只在于靠近黑或白哪个点更近一点。
大家都成年人了,都明白世间事远不是非黑即白,都明白没有那么客观的对与错。将一个人的自由意志所产生的行为在他的世界中剥离出来放在普世中,可能存在于任何一个灰色点。在无穷多个中寻找一个,这太难了。所以就没办法做出一个…合理或者说让所有 人 都信服的解释。
“这里注明下,我是不认为所有生活在这社会,有思想能交流的生物都可以称之为人的。简单来讲,有些生物一样以人自居,但它们不配。”
我想到了法律,想到了我以前不很信任的法律。她很明确,白纸黑字记载的清清楚楚,没有丁点的模糊。
我记得听过—法律只约束了最低的道德底线。意思应该差不多。即法律管不着离白有多近,但一定会有清晰的线划在靠近黑那里。那条线可能通电,可能淬毒。法律如果有自主思想,我猜她一定希望那条线永不被人碰触。
法律是人类历史文明留下的珍宝,是社会进步的表征。我不觉得这有多红多专多政治正确。她可能不完美,可能不周到,但总该是瑕不掩瑜。作为利器出现时,有时会出问题,但请记得,根源在持利器者。
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无授权皆禁止。
她所禁止的,真的不算多。一定要越过那条线,被电击或中毒,真的活该。对,就是活该。
我现在是崇拜她的,但并不脑残。当下算是有一点不成熟的小建议。
关于如何保护祖国的花朵……
趋利避害,这不是贬义词,我窃以为算中性吧。我觉得人的本性里是有这个的。哪怕它后来转化成了别的什么玩意儿,一样不缺这个。
其实可以再强硬一点的吧。当某种行为已经引起如此多民众的愤怒,已经算是无限接近于黑了。
既然趋利避害,那就让它们不得不避着,不敢不避着。要让它们能默写团长李云龙语录——老子要活劈了它!
思想根深蒂固,黑了就是黑了,无可挽回也没那闲工夫。行为却是可以约束的。怎么说呢……加大力度,不能只杀鸡,猴该杀一样得杀。
在思想落实到行动之前,会想一想还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会不会产生行为的下一秒就去找马克思同志忏悔。要让祖国的花朵下次见到它们能扬起头问一句:你敢么?
最后纯个人观点——这种的,讲道理……死不足惜。
——想说的都在后面,前面的啰嗦只是狭隘的不愿意承认从前的观点错误。
——关于法律,不是很懂。但本文意思应该不难理解。哪里错了的欢迎批评指正。
——只是觉得,有多一个人愤怒,怒火更大一点,能更让它们害怕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