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和外包,是企业几乎每天都要发生的业务,但很多企业分不清两者的差异,经常因为过程控制不到位出现质量问题,给企业造成不良的影响,今天我们详细梳理,从过程控制方面分析两者的差异,以期对您有所裨益。
一、采购
根据GJB1405A-2006《装备质量管理术语》,采购是顾客与供方以订立合同的方式购买产品的活动(采购又称订货、订购),从定义看,采购关注的是“产品”这个购买的结果,而不太关注产品生产的过程,对于这种情况企业签订的是“采购合同”。
一般的,“采购合同”的过程控制包括“三要素”:一是对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价,合格者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并定期对该名录进行动态管理和更新;二是拟定采购要求,明确产品质量要求、接收准则等,并与供方签订采购合同;三是对采购的产品进行检验,以验证其是否满足采购要求,重点把握的是采购过程的起点和终点,起点是选择供方和确定采购要求,终点是采购产品的验证。
“采购合同”一般适用于“元器件、原材料、货架产品”等类型的产品和服务,这类产品和服务供方都有成熟的生产过程,不管你是否关注生产过程,厂家都按照同样的方式生产,不会因为你的关注而提升质量,也不会因为你的不关注而降低质量。
二、外包
按照GB/T19000-2016《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外包是指安排外部组织承担组织的部分职能或过程。外包的内容包括“职能或过程”,这个内容的范围非常广,可以是设计和开发、生产、服务、内审、培训、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准和(或)检定(验证)、检验、试验、测试、运输、外协等过程。从定义看,“外包合同”更关注产品实现的过程。
因为“外包合同”一般是定制化的特殊情况,供方没有成熟的生产过程,产品的质量与过程管控的程度有直接关系,管控严格时产品质量就会好,管控松懈可能就会有质量问题产生。
所以,“外包合同”的实施过程也是定制化的,仅仅采用“采购合同”过程控制的“三要素”已经远远不够了,必须加上研制生产过程的控制,具体包括:功能性能要求、质量策划、设计评审、技术状态、质量问题管理等内容(具体看参见《外包过程质量要求和外包过程监督》一文),需要采用认可/审批、评审、现场检查、资料审查等方式进行过程监督,确保过程质量和最终质量。
三、问题分析
那么问题来了,一款定制产品(非货架产品)前期已通过“外包合同”委托某供方研制完毕,需要从该供方“采购”后续生产产品,应该用“外包合同”还是“采购合同”呢?很多企业采用“采购合同”,因为这本来就是一个纯粹的采购行为,并且“采购合同”还可以节省很多过程监控的环节,何乐而不为?
但从过程质量控制角度看,该种情况应该采用“外包合同”,因为这不是一款成熟的货架产品(当然,外包生产的批量很大,供方组件一条成熟的生产线除外),疏于生产过程管控可能出现质量问题,还需要对供方的生产过程实施严格的过程管控,以确保最终的产品质量。
四、最后的话
在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8.4章节,已经不再严格区分“外包”和“采购”,统称为“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并且都提出了同样的控制要求。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还是要兼顾最终的目标(获得满足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和可实施性(资源投入),建议还是对“外包”和“采购”分别对待,才能经济地获得满意的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