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优秀法律人的思维和做事风格  02

小叶和小芹共同就职于一家律师事务所,需要一起处理一起合同纠纷的case。

小叶是一位入行3年的律师,而小芹在公司做过5年的法务,在其他律师事务所又执业了3年。

小叶认为自己已经非常的尽职了,该调的证据也调了,该查的案例、法律法规也查了,完全足够应对这个case了。

可小芹认为,这个合同纠纷涉及的矛盾源头没有完全搞清楚,委托人与对方产生纠纷的症结也还没有梳理清楚。

所以,她需要到现场去听听有关事件亲历者的看法。有必要的话,还要到其它部门补充调取证据。回来后再根据发现的事实,寻找法律依据和案例。

这相当于重新对前一次工作的推倒重来。

“这有必要吗?现场远在几千公里之外,而且所有的工作还要重新调整。“小叶不赞同小芹的观点。

“非常有必要,对case 的直观、对事实真相的探求,比现有书面材料呈现的碎片信息都重要。”小芹回答。

“只要有任何一个事实没有搞清楚,都必须要去弄清楚,不留任何疑点。”小芹坚持自己的看法。

在上面的例子中,涉及法律人一个非常重要的思维一一尽可能地探究case的真实。

一个优秀的法律人与普通法律人之间的差别就在于:做事、思考严谨、周延之间的差别。

但是要做到严谨、周延,并不是每一个法律人都愿意去磨练的。

你说小叶不知道要去现场询问了解吗?

他是知道的,他之所以选择不去,是用思维上的懒惰,掩盖探究case事实线索的决心。

是“大致不差就可以”的心态,让他可以对自已放松一点罢了。

实际上,大致不差与穷尽思考去发现事实之间,存在巨大差别。

在短时间内可能看不出来,但在5年,10年以后就大相径庭了。

具有小芹这种做事风格和思维方式的人,会成长为一名出色的执业律师,甚至成为在某个领域出名的专业律师。

这就是追求思考极致,探究事实的做事风格所带来的好处。

当然!她所受的磨练会更多些!可美玉是打磨出来的,金子是练出来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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