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伊丽莎白·阿伯特的《婚姻史》。打个比方吧,一聊,基本上就都聊成动物世界,聊成买卖了。多年以来,婚姻一直被男人们理解为一种财产继承的制度。说得露骨点,一个男人用钱,买来另一个男人的女儿,通过对这个女儿的排他性独占,生出自己的种,以便完成财产继承。
但是这本书的作者阿伯特作为一个女性,她看待婚姻的视角,并不局限于财产、性和孩子,还关注更多的东西。这是我读阿伯特的这本《婚姻史》,最大的收获。
父权制度下的婚姻
在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社会,财产是跟着妈妈和孩子走的。男子成年后,腰上围块布,就离开氏族去外面找女人了。这很像现在的男人离婚后净身出户,只能带走自己的内裤。
而到了父系社会,财产是子女从父亲那里继承。这个规则导致了一个很严重的副作用。就是一个孩子生下来,谁是妈妈这个不会弄错,但是要弄清谁是爸爸,却必须要实行专偶制。也就是,男人必须把女人从头到脚、从出生到死亡,整个管起来。
这样的一个制度,给女性带来了无尽的屈辱和苦难,把男人自己也折腾得够呛。因为,在把女人视为一种必须进行排他性独占的资源之后,婚姻不仅仅意味着男人对女人的统治,同时也意味着一部分男人对另一部分男人的统治。压迫、奴役和战争,也就随之而来了。
父权制文明的特点,就是对性欲实施普遍的压抑。那么,性欲被压抑之后,就像高压锅一样,得有个减压阀。这个减压阀就是拼命赚钱、唱歌、画画之类的事情,于是有了高度繁荣和复杂的人类文明。弗洛伊德管这个从减压阀往外滋滋冒气的过程,叫升华。
所以,美国著名人类学家理安·艾斯勒就把父权制称为人类文明进程中“骨碌碌滚到路边的一次意外”。
只要细心观察,你会发现不少“母系社会并不存在”这一类的断言。这样的学问真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他们只是改变了一个词的定义,然后就声称他们搞出大事情来了,得出颠覆性的结论了。
父亲的身份被发现之后,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要想得到属于自己的孩子,第一步就是得买个媳妇,就像你想吃鸡蛋得先买只母鸡一样。那买不起媳妇,怎么办呢?买不起,那就还是老办法,只能偷和抢了呗。
没到岁数就想结婚怎么办呢?那就必须家长同意。如果未经家长同意,两个人偷偷结婚的话,这属于重罪,家长可以剥夺继承权。法庭甚至可以判到死刑。法国政府其实是用这个办法,解决私奔,也就是偷的问题。
除了偷,另一个办法就是抢。抢曾经很主流,是获得女人的主要方式之一。
今天还有很多风俗遗迹能够证明这一点。比如汉字结婚的“婚”,就是女字边加个黄昏的昏,意思是天黑了好动手;为了不让新娘子认识回家的路,就要把她脸蒙上,这就是盖头和面纱的由来;抢来的女人直接扛回家,这个不妥当。万一新娘子跑回去,领着小舅子打上门来呢?所以得先找个地方把新娘子藏起来,生米煮成熟饭再领回家。这就是度蜜月。古罗马那会儿,新郎的兄弟朋友,在婚礼上还真是要轮流和新娘子睡一觉,然后,这媳妇才真的归你了。所以古代巴比伦人想出个折衷的办法,就是把新媳妇送到神庙去,让她跟过路的外乡人先睡一次,然后捐钱给神庙。这么着,这个外乡人就算咱兄弟们的代表了。你看,以前的伴郎还是挺不一样的,不像现在,胸口别一朵塑料花,光替新郎官喝酒了。
男人聊婚姻史的基本内容,也是传统的男性视角的研究主要关注的内容。那就是动物世界、就是买卖。男人对婚姻制度的解读是直奔主题的。这个主题,就是确保男性得到靠得住的血缘后代。
女性视角中的婚姻
阿伯特作为一个女性作家,她对婚姻史的视角就不太一样。她说,1851年《纽约论坛报》上有篇文章,计算出美国当时一个四口之家,每周用在食品上的预算是4.26美元。那么,如果一个贤惠的妻子去批发市场买菜,然后把批发来的食物进行腌制和干燥的话,全家人食物上的开销就能节省下10%-50%。第二个例子:从公用水龙头往家提水这一件事儿,一年累计一下,每个家庭主妇需要步行148英里,提水36吨。我给你换算一下,就是每天,需要提着满满一桶咱们现在饮水机上用的那种桶装水,走3.5公里。
所以,同样是谈论婚姻,女性的角度就不太一样。
对男人来说,婚姻就是财产、性和孩子。但是对于女性来说,婚姻首先是一种生活方式,是每天一睁眼就没法歇上一口气的家务活。生炉子做早饭、揉面团做面包、给孩子穿衣服洗脸、叠被子、打水、洗衣服、扫地、收拾家、倒全家人的便盆、缝缝补补……还要赶在丈夫到家之前做一顿丰盛的晚餐。
阿伯特这个女作家聊婚姻,就像听她唠家常。汤汤水水的,充满了日常生活的生动细节。除了法律、习俗、宗教和财产,阿伯特还用了大量篇幅谈到了男女不平等、家务活、避孕等等其他方面。特别有意思。
个人感悟:从美国历史看婚姻这一现象,还是有中国的男尊女卑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