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王二嘿嘿一笑,说付寡妇和常寡嘴媳妇临走前分别给他捎了一个眼神。
不出王二所料,那天晚上,黑狗在付寡妇家被逮了现行。隔日,付寡妇继续发难,她说村里那么多条内裤,却偏偏对她的情有独钟,想必定有高人在背后指使。
王二还是决定以理服人,他的理由是——尚未有任何科学依据证明杂种不具备感情。也就是说,它们完全具备人的潜质——有的风流,也有的自始至终坚守。于是,他推测黑狗想必是忠于她的内裤。
放你娘的黑狗屁!王二,你今天要不如实交代,我跟你没玩。一面说一面做出恨不得手撕王二的架势。
付寡妇再次趁人不备,朝王二挤眼。王二心领神会,卯足劲,吵起架来像个土匪。或许是吵得太过常规,毫无新鲜感可言,围观者顿觉无聊,便各回各家。
迎着满天的繁星,王二不无感叹地说,付寡妇不愧为付寡妇,兜这么大一圈子,苦心积虑演了这出苦肉计,看上去在当众跟他没玩,到底是变着法子想着单独和他没玩。
见人走干净,付寡妇说,不要杵在这,叫人瞧见了不好,咱俩去屋里没玩。
王二说这叫人看见多不好。
付寡妇说把门窗都关好。
王二说,好。
我的脑袋猛地一阵痉挛,闪现许多记忆片段,刹那间,我几乎要记起什么。黑漆漆的卧室里,我开始忆想自己,与日记里王二存在着的关系。
我看到阳台上,不止晾晒了我的内裤,还有几条粉红色内裤,在随风摇摆。我想它们应该不曾服务于我的屁股。否则,我想我还真有些特殊。
我想它们定是属于某个女人,而房间里又不曾有一个女人。于是,我将视线转向已经躲到角落里的黑狗,我想它应该略知一二。但是它没有给我任何反馈,我只得寄希望于日记里寻找答案。
我们趟过那条小溪,溪水印着幽邃的天空,深不见底,河底坠满忽闪的星,一弯浅月悬在那里,随着流水,摇曳,不定。
汩汩作响的溪水,不知疲惫细流而下。我在这天地间感受到一份难得的宁静,它注定只属于这里,与城市,与发动机的轰鸣,格格不入。
王二掂了掂手中不再滴血的狗腿,说,差不离十斤上下。我连忙打断他,撑死了也就一斤不得了。表弟也加入进来,王二自打北京回来,就对数字不敏感。我有些诧异,他的不敏感似乎有些过分。
王二不以为然,说自他今年夏天从北京回来,再也没吃过这么新鲜的狗腿。
表弟皱了皱眉头,王二,今年夏天,全国上下抗击百年不遇的洪水,你去北京找谁?
正走着,只听扑通一声,王二冷不丁跪在田埂上,朝夜空中最亮的星猛磕了八九个头。磕毕,他没事人似的,爬起来继续赶路。
对于此举,表弟并不惊讶,扭过头喃喃地对我说,八十年代末,王二以数理化门门满分的成绩考去北京,成为村里头一个大学生,自从他们范事退学后,全然变了一个人,有些混不吝,基本的算术都搞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