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一个逗比,至少在熟人的面前是这样,和我一起上网的人,总能被我轻而易举的逗笑,这就算是幽默吧!
逗别人笑的时候,别人笑是自己的出发点。遥想当年,有一个女孩总是被我的话逗的笑的合不拢嘴,我以为她很喜欢我,后来我开始怀疑,也许她对谁都一样,她的笑不属于我,也不是因为我,曾几何时,我一直在等一个只因为我而笑的人,可是时间过了那么久,除了遍体鳞伤,我什么都没有等来。
我开始将一半的自己隐藏,只会在几个特别熟的人面前,现出我的逗比体质,这是一种保护,也是一种不在期待。
我前几天的文章写过,男同事找了一个女朋友,现在和他都在公司上班,她和我一样爱看书,我们有时候确实有共同话题,比起我的忸怩作态,她倒是落落大方,她总能踩在我的点上。
朋友妻不可欺,为了防止一些不好的事情发生,我已经很刻意的躲避她了。
尽量不坐在她身边的位置,非工作原因绝不找她聊天。
可是工作上,总会有碰到一起的时候。
我其实很讨厌自己,为什么我的心那么容易动摇,我发现我对靠近的女孩子总是毫无抵抗力,明明是情场老手了,为什么我的心还是这么胆怯,为什么它还是这么容易自作多情。
今天在走道上,有扇门突然打开,碰了下我的手臂,她刚好走在我身边,她下意识摸了下我的手臂,一副担心我的样子。
今天给我吃了一样,我说不上名字的零食,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她的单纯让我心生惭愧,其实我要的从来不是爱情,只是那种感觉,那种感觉该如何表达呢?
就是能感受到对方眼里有我。在这个孤独的世界里,我们假装高傲,我们都不愿意去看除了自身之外的人,所以有个人将目光投射而来的时候,就会显得格外的刺眼。
心动的感觉固然美好,可是有些心动从一开始就注定没有结果,这样的心动还是扼杀在摇篮里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