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是文明的产物和特征。权利是什么?我们这里说的是财产权利,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也就是说,权利是别人授予我们的,不是我们自己认为有就有的,而是要别人都同意才可以,要别人愿意出来保护我们行使的自由。
权利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理所当然存在的,而是来自于我们的经验教训,更多的更适应现代的权利需要我们去争取,所谓的文明就是我们达成更多的共识,保存社会的人力资源以及产权等。
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由不等于免费,政治上的自由不等于经济上的免费。因为行使权利所要动用的经济资源不是免费的。言论自由这种政治权利和经济上的产权保护是两个概念。
产权如何界定呢?产权怎么保护,又怎么进行限制。首先需要确定产权的形成,产权兴起有两个动力,一个是外部性,另一个是人口的聚集。也就是说,只有产权安排带来的好处足够大时人们才去考虑如何界定和保护产权。
产权分为三个环节: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这三个权利加起来才是完整的产权。
一:使用权
使用权指的是我们能决定资源怎样使用。使用权不难理解,但是它不等于所有权,当使用权与所有权发生冲突时我们要怎么处理呢?这个冲突体现在一个物品的所有权归一个人所有,而使用权归另一个人,这个人时刻都拥有使用权,那所有权如何体现呢?有的时候,一份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不一样它表明了不同环节,不同侧面的使用和分工,比如土地,地主拥有所有权,农民拥有使用权。
二:收益分配权
收益分配权指的是资产提供服务后的报酬的分配,是使用者或者所有者,他们都有权利获得报酬。
三:转让权
转让权是最重要的权利。如果一个人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但没有转让权的话,表明其只是暂时拥有这一资产。只有他完整的拥有产权,才有转让给其他人的权利。
那产权的保护原则是什么样的呢?有三个基本原则:财产原则、责任原则和不可转让原则。
财产原则指的是一个人想要剥夺别人的产权,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向这个人付费,付到他愿意放弃为止。在财产原则下,政府只需要做一个动作,就是确权,确定产权的明确归属,之后就是产权人和其他人之间的交易,政府不再干预。
责任原则指的是当一个人侵害了别人的产权后,侵害者就要向产权所有者赔偿,但是赔偿金额不是由所有者确定,而是第三方确定。在责任原则下,政府除了确权外,还需要当发生侵权行为时确定赔偿的金额。
不可转让原则指的是政府禁止所有权人把他所有的资产卖给其他人。政府除了上面两步工作外还要禁止所有者出卖他的产权。
这三个原则通常都是混合使用的,当有人破坏规则后我们需要用责任原则来恢复保护。在保护产权时,有一个很重要的衡量因素,就是看交易费用。如果交易费用很大,政府可能会比如禁止产权交易,或者说当财产原则的成本太高,伤害已经造成,可能会由第三方对伤害做赔偿定价,这种方式也可以延伸到合同法中的违约赔偿上。
经济学里有很重要的概念:公用品和私用品。这两种不同性质的资源的思维是不一样的。所谓公用品指的是这个人使用时并不影响其他人使用,但是私用品指的是只要这个人在使用中,其他人就不可以使用,比如道路。
道路拥堵就是因为我们在某些时候把它当成了公用品,经济学的视角是资源如何使用才能发挥其最大的效用,而道路拥堵该怎么治理才能减少呢?经济学家建议收拥堵费,为什么呢?因为拥堵费筛选的不是贫富,而是需求,而且根据道路上车流量来计算调整价格,这样真正有需求的就会把路当路,而不是停车场。当然,道路拥堵是需要用征收拥堵费以及优化道路使用双管其下的,并不是单一的方法就可以成功治理好。
公用品和私用品的关键标准就在于它有没有竞争性,所谓竞争性就是能不能共同使用。
案例:灯塔。
灯塔的案例给我们的启发是:
1、即使是公共设施,私人也有积极性提供,私人也可以从中收费。
2、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尤其是私用品服务时,可以选择收费,也可以免费。如果收费能达成两个效果:筛选需求,进行经济核算。
总结:
收费让我想起了用人民币投票选择项目创业。一个人先不付出点什么对未来就不会有特别的期待,就会觉得无所谓,公司也好,政府也好,一定要有投入才会有收获。我们的权利从哪里来,首先是对自己的定位,有没有主动做点什么,而不仅仅是被动的去完成。先付出后想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