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了大半年了,
又开始投入到找工作的行列中。
因简历未展示我的婚育状况,
面试中还是被问到了。
我如实回答了,
但反问了一句现在不是不能询问女性的婚育状况吗?
面试官跟我解释道,
这是总工会出的部门规章,不是GJZC。
虽然深圳市总工会同样发布了相关规定,
但各单位依旧如此。
我很疑惑:
1.男性就业者是否会被问同样的问题?
2.30+已婚未孕的女性就不配就业吗?
如果不能就业,
那就不敢生孩子,
导致出生率低。
出生率低,
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
以后的年轻劳动力将越来越少,
社会负担则越来越大。
恶性循环:失业——不敢生育——生育意愿降低——人口逐渐减少——社会负担愈来愈重
什么时候才能出一个规定:男性陪产假与女性产假一致?
这可能会促使男女平等,
但是否会使已婚未孕的男性陷入与已婚未孕女性相同困境?
如果已婚未孕女性持续未就业,是否会为此离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