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省里反馈了暗访我县时发现的一个问题:D镇多年前建设的一处湿地公园,其中的几处拦水坝漫水桥没有洪水影响评价手续,在省河湖系统列为问题限期销号。开始的时候,局领导去找D镇书记和镇长协商,是补办手续还是拆除。这件事拖了很长时间,镇上没有作出决定,毕竟建成时间并不久远,拆除的话,社会影响不好,让老百姓看了笑话;再说,水坝拆掉后河里存不下水,对周边生态环境也有很大的不利影响;直到临近整改截止时限了,才找了一家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补办洪评手续,想着尽量保留这些拦水坝和漫水桥。
这段时间休年假没有上班,但还是比较关注这件事的进展。昨天听说,洪评报告出来了,结论却是评价的拦水坝需要拆三留一。刚听到这个消息,真是惊掉了下巴!一般来说,第三方都会按照委托方的意图来出具结论,但是这家公司却冒潜规则于不顾,直接出具了有违委托方意愿的结论,还真是不简单!
我觉得,这家公司出具的结论,应该是通过实地踏勘过、认真分析得出的结论;应该是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如果他们完全不考虑科学规律、不考虑水文历史,那还不如顺从东家的意志作出完全保留的结论,但那才是对自己不负责、对委托方不负责!
所以,不但不能批评这家公司,反而应该为他们科学求实的态度点赞!D镇大可不必心存芥蒂,毕竟人家才是专业的,尊重科学、信守合同才是应该有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