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唤醒人对自己生命的热爱。承担起自己生命的责任,如这里的主人公一般。完整地说:“自己”热爱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
(一)
《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二)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但是,这真实吗?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三)
列宁高度评价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在他《热爱生命》这篇小说里,我读到了人性的顽强与坚韧。“这个人”的经历让渺小如同草芥的人在自然的世界里得到无限的放大,而“这个人”也就成了整个人类的形象代言人,而其中的“狼”便象征了险恶的自然环境和自然力量,它阻碍着人类行进的脚步,甚至向人类张开血盆大口呲牙咧嘴肆无忌惮。可在杰克伦敦的笔下,有些细节却让我玩味而欲罢不能。
病狼之“病”
小说中一个重要形象“狼”,这个与“人”对峙并强烈的威胁到“人”生存下去的力量,却被作者安排成了一匹有病之狼,而且病得不轻,以至于“这个人”能感受到威胁的存在又不至于被吞噬。也许我们可以解读为:这样的安排是为情节的发展服务的,如果是一匹健康的狼,那么强大的力量必然很快毁灭“这个人”,而让小说情节没有了发展的空间,或者是为后文的对峙作铺垫。这当然很有道理。
不过,我以为这里杰克伦敦安排狼之“病”应该另有深意。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威胁和阻碍是无时不在的,对于个体的生命而言,各种各样的困难挫折也是相伴整个人生过程而行的。人类的行进也正如“这个人”一样精神强大而力量弱小,而这些险恶的自然环境和自然力量却很强大,但它们都像这“病狼”一样,看似强大而实则孱弱,是完全可以战胜的。正如毛主席说过:一切帝国主义都是纸老虎!换句话说:一切威胁人类前进的力量都是病狼!
比尔的骨头
小说中另一个人物形象比尔——事实上只是一个配角,小说只是用比尔的自私贪婪来衬托“这个人”的形象。
我认为永不只这么简单。理由有两点:
当“他”发现了比尔的骨头和那袋金子的时候,他开始嘲笑比尔,嘲笑比尔至死都带着金袋子,甚至用牙咬着不放。“他”到底在嘲笑什么?小说作者塑造他的主人公来作为自己的代言人,当然主人公的价值取向也就可说就是作者的价值取向。于是,“他”代表了杰克伦敦在嘲笑人类的自取灭亡都源自于贪婪!说到底,是贪婪害了比尔,是贪婪让比尔抛弃了“他”——人类因贪婪丧失了良知,进而无视同胞的生命,无视自然,最终走向灭亡。
当“他”听到病狼的“阵阵惨嗥”时,他不笑了,“他怎么能嘲笑比尔呢”,这毕竟是同伴,到底是同属于“人”,人类本不应该互相嘲笑,本应该共同面对“狼”的“惨嗥”的,本应在生命的路上互相扶持互相鼓励的。
其二,“比尔抛弃了他,但他不愿意拿走那袋金子,也不愿意吮吸比尔的骨头。不过事情掉个头的话,比尔也许会做得出来的。”在这里,作者笔下的比尔已经成了一个掠夺他人利益并踩在同类的尸体向上爬的人物形象了。这也许指向了那些原始资本积累过程中血淋淋的残杀掠夺,也许指向那为了自己阶级利益而无视同为人类的百姓生命的统治阶级。
作者在这里明确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他在呼唤人类的道德良知,在呼唤人性的善良与互相尊重,尊重每一个卑微的生命。最近热点新闻《挟尸要价》,无论是谁在撒谎,都是在践踏人性!
只有尊重同伴的生命,敬畏生命,才能让这一顽强求生的故事升华,而求生的路上不可以不择手段。孟子说: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