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2023年7月
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有效满足居民出行充换电需求。推动居住区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并执行居民电价,研究对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
《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2023年6月
适度超前建设,到 2030 年建成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加快重点区域建设,提升运营服务水平。
《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2023年5月
聚焦制约新能源汽车下乡的突出瓶颈,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创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确保“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2023年4月
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
《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2023年1月
试点期为 2023-2025 年,要求公共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新能源占比力争到 80%,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 1:1
《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2022年12月
推进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加强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2022年1月
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全面推动车桩协同发展,推进电动汽车与智 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开展光、储、充、换相结合的 新型充换电场站试点示范。
《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2022年1月
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优化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政府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地方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进一步向优质场站倾斜。
《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12月
释放重点领域消费潜力,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城市政策
《浙江省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方案(2023—2025年)》2023年7月
到2025年,全省累计建成充电桩230万个以上、乡村不少于90万个,实现公共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公共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建设数量达到小客车车位数量的20%。
《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23年6月
3 年内建设 300 个新能源汽车超充站,实现超充站和加油站达到 1:1 的比例,初步建成“超充之城”。
《常州 2022~2023 年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政策》2022年10月
2021 年建成验收的充电设施交流充电桩补贴标准不超过 200元/千瓦,直流充电桩补贴标准不超过 500 元/千瓦
《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2022年9月
直流充电或充放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 600 元,交流设施千瓦补贴上限 300 元
《关于做好 2021 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2022年9月无锡
交流充电设施 100 元/千瓦、直流充电设施 200 元/千瓦,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 75 万元
《2022 年度北京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奖补实施细则》2022年8月
社会公用充电设施、换电设施日常奖励标准为 0.2 元/千瓦时;年度奖励标准根据充换电站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4 个等级,具体为 106 元/千瓦·年(A 级)、90 元/千瓦·年(B 级)、74 元/千瓦·年(C 级)、0(D 级)
《南京市 2021 年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办法》2022年7月
交流充电桩补贴 200 元/千瓦、直流充电桩增容站点补贴 400-700 元/千瓦
《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2年6月
非居民小区增设充电、换电设施,按 200 元/千瓦、 300 元/千瓦给予建设补贴
《关于重庆市 2022 年度新能源汽车与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22年4月
中心城区、城区外新建直流充电桩分别给予 150 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高速服务区新建直流充电桩给予300 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单桩功率不低于350 千瓦的超高压充电桩,给予 400 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福建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2022年4月
对新建的公共充电桩继续给予电动汽车充电量 0.2 元/千瓦时的运营补贴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2022年1月广西
交流充电设施补贴上限电量为 1000 千瓦时/千瓦·年,直流上限电量为 1500 千瓦时/千瓦年,单个换电站点补贴上限为 40 万元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2021年5月
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按 200 元/千瓦的标准补贴;交流充电桩,按 60 元/千瓦的标准补贴
来源:各地方政府公告,浙商证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