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门中的内聘与外聘

事业单位是属于公共部门,正常的事业单位招聘形式有两种,一是公开招聘,二是特殊招聘。这两种招聘是人事部门承认的,原来均需报请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现在简政放权后人事部门已经把一些单位的招聘交由单位自行组织,但仍需报备招聘方案,而且也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就是仍然是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是指招聘程序和结果公开,由招聘的事业单位制定招聘方案,方案中包括岗位名称,年龄专业等要求,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一般不得出现性别和特殊专业等歧视性限制性规定,招聘方案需经人事部门备案并公开向社会发布。社会符合条件人员可经公开渠道报名,考试。考试结果向社会公布,择优录用。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向人事部门办理录用手续,成为占用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按照规定确定职务和工资。

特殊招聘是指事业单位急需高层次人才,可以面向特殊群体和特定人员进行小范围定向招聘。最常见的是事业单位可直接面向高校招聘博士毕业生,只要业务能力被认可,经双向选择后,事业单位可直接面向博士个人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向人事部门履行录用手续,招录为事业单位正式人员。

公共部门的招聘能体现了招聘单位对招聘的重视程度、招聘工作人员的态度和招聘流程流程的规范程度,公共部门的招募不仅仅是应聘者一方的事,也是招募单位和应聘者的“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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