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是中国近代政治家,战略家,理学家。湘军的创立者和统帅,“晚清中兴四大名臣”之首。
《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本书由清华大学博士后张宏杰著作,讲述了曾国藩跌宕起伏的一生,揭露了诸多不为人知的细节;作者为我们展示了一个正直、清廉、智慧的“圣人”形象,一个矛盾、挣扎的深嵌体制核心的职业官员。透过曾国藩,读者可窥见中国传统官场微妙而复杂的“潜规则”与中国特色体制的独特生存哲学。
曾国藩出生于一个普通耕读家庭,它是长子,祖辈以务家为主,个人资质可以说比一般人都不如。他32岁开始有眼疾,36岁时就完全看不清人影了,48岁的时候,他的身体就像70多岁的人走路都需要搀扶。不仅身体弱,他本人智力也平平,甚至是愚笨。光考秀才就考了七次。还是在二十三岁那年,以倒数第二名的成绩考上的。
可就是这么一个身体不好,出身一般,又不是很聪明的湖南孩子,最后立下了千古大业,救国家于危难之时,力挽狂澜,成为利国的重臣。不愧于他这个名字。(国藩是他自己当官后改过来的名,国之藩篱)他果然为国家撑起了一片天。
曾国藩从一个愚笨的人最终成为一个圣人,最大的法宝无怪乎两个字,一个是勤,一个是恒。他极其勤奋,而且勤奋了一辈子,达到了恒常的地步。 这对一般的人来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他讲五勤:身勤,眼勤,手勤,口勤,心勤。他这一辈子写了大概2000多万字。从开始写到去世共33年,平均下来一年60万字。每年要写几百封家书,而且关键是他还要打仗,要解决那么多的问题,还要跟疾病作斗争。
他认为“人生之败非傲即惰。”就是你的整个人生如果失败了,不是因为傲慢就是因为懒惰。所以“勤则百弊皆除”,意思是纵有百般不足,只要你足够勤奋,所有的问题都能得到解决。勤能补拙这句话在他身上就得到了很好的诠释。
他爱写家书,但并不是随便说说,记流水帐 。他把自己每天所思所想,有什么感悟,都和家人们分享。这个就是他的日课,必然的反思。我们也可以养成这种习惯,每天临睡前,能够给自己一个反思的时间,如古人曾子所说的:吾日三省吾身。
他之所以了不起,还在于他是个书生,从未打过仗,但当时国家危难,皇帝让他办团练兵,他就干了,然后克服重重困难,平定了太平天国,还有后来的捻军。
同时也积累了许多战争经验,如他在选择部下或士兵时,认为儒生打仗能赢。为什么呢?
第一,勇敢。认为他们饱读理学,理学就是生死之学,如果一个人把生死都参透了,还有什么好怕的,读书不就是舍生取义吗?而战场就是最好的修炼机会。
第二,是经世致用,一直到致力于有用之学。就是人一旦用了读书的习惯,他就会不断地去研究这件事,他们会动脑子,比一般的武夫聪明得多。
第三,是因为理学功夫深,在极乱的战场上能做到不动心,所以头脑冷静,分析战况时分毫不差,如果把生死置之度外,不为私利,就变得很明智。
第四,领山农。因为山农不像那些兵油子,有那么多私心,他们心思单纯,就是为了活命,为了保家卫国。
事实证明他选士人确实不错,罗泽南就是一个特别棒的代表,别人问他为什么经常打胜仗,他说:无他,熟读《大学》。因为《大学》里知道这么句话就够了,叫“‘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数语,尽之矣”。
然后,曾国藩选人的标准有四条,便是“有操守,没官气,多条理,少大言。”
他在打仗的时候的是运用“结硬寨,打呆仗”的战略。也就是别人所说的做笨事。用比较慢的方法,慢慢的推进却屡战屡胜。用笨的办法获得成就,和王阳明完全不同,王阳明用的全是轻巧的办法,因为他太聪明,一般人斗不过他。这就是曾国籓的“拙”和“诚”这两个字的体现。
曾国藩认为丁忧三年,是他人生大彻大悟的之年。因为父亲去世,曾国藩被皇上准了在家休息。但他其实是想皇上给他更多的权利好领兵打仗。那段时间他痛苦烦恼,脾气极其暴躁,在家看谁都不顺眼。不过,他做对了一件事,就是拿起了老庄的书。读完之后,心下大悟。
老庄主张以柔克刚、以弱胜强,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明白了这个道理,曾国藩的人生道路就顺利多,觉得之前自己锋芒太露,不懂得以迂回的方式去达到目的。 读完之后,他在日记里反思自己,过去太自傲太急切,味蛮干一味刚强。意识到自己工作方法有问题。
等他重新出山后,他有了巨大变化:首先他成为一个谦和宽厚的人。第二他学会跟皇帝打太极了。以前和皇帝说话都是直来直去,甚至写过奏书公然批评当朝皇帝,差点被革职查办。第三学会一同滥举。就是多推举别人升官加俸,让大家都能捞到好处,用这种方法来融入当时的官场,把自己那个尖锐的东西慢慢磨平。第四个变化是治军宽严相济,他以前非常严厉,而现在对士兵该放任时就放任。
所以变了一个人之后的曾国藩有些书用老奸巨滑来形容。他说当官的有一招特别重要的东西就是“展”字诀,意思是拖,能拖就拖。这是他教给其它人的做事的方法。
当然他并不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现实让他学会处事圆滑。而他其实只是为了自己能够做好该做的事,而不得不用了大部分精力去应付这些官场文化。在做人做学问的时候他主张“耐”之诀,要有足够耐心,持之以恒地把它做下去。
曾国藩三十岁之前是一个很俗的人,想的无非就是为了功名富贵,光宗耀祖。曾国藩自己总结那个时候就是浮躁,傲慢,修养差,而且虚伪。但后来他为什么会脱胎换骨呢?
他自己认为是有师友夹持,他曾经在京城结交了一帮良师益友,中国古代有句话叫作“蓬生麻中,不扶自直。”就如果这个蓬草软软的,你让它自己长,它就倒下去了。但如果周围是麻,麻很硬,蓬生麻中你不用扶它,它就直起来了。
所以他30岁时立志要做圣人,立下这个志向后,他有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去做事。而且他在慢慢实行的时候 ,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日课”。每天用工楷写日记。让自己内心得到修炼,对自己每天言行都有评判思考反省。
曾国藩完全是一个凭着自己的努力从底层慢慢爬上人生颠峰的人,从一个“愚不可及”的人变成一个充满智慧的人,一位国之栋梁。他不像那些有着与生俱来的天赋的人,让人觉得遥不可及,他的成功也决不是偶然或运气,而是踏踏实实的一步一个脚印,靠的是勤奋与好学,靠的是高度的自律与守恒。读了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他传奇的一生,同时带给我们许多的思考与启发,增添了前进的动力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