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生命特点
孩子,也是大自然中的一个生命,他们和动物、植物一样也有生命的三个特点。
第一,每一个孩子天生都有蓬勃的生命之火,都有自主发展的潜能。父母看到的是孩子一天天长大变强壮的身体,其实胎儿在母体中形成的那一瞬间,他内在还有一种东西,意大利著名教育家蒙特梭利把它称为一个人的“精神胚胎”,我们也可以把它叫作人的“心理自体”。一个人的“精神胚胎”从出生开始就引导孩子的发展,他的好奇心、学习动力、探索欲是天生就有的,成长和发展是人生命中与生俱来的一部分,每个人都会尽力适应环境,让自己的生命绽放,在社会上以最好的姿态生活。一个人天生就有需要被主流社会价值观接受的欲望,他知道要获得这样的资格,需要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帮助别人。
第二,每一个孩子从出生开始,就带着自己的生命密码,有自己的发展节奏和内在规律。他们鲜活而独特,绝对不能被一视同仁或一成不变地对待。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其实并不取决于父母,也不会完全依赖于父母,孩子就像一颗种子一样,只要有肥沃的土壤、适量的水和阳光,种子就会发芽,它是玫瑰还是牡丹,是由它自己决定的,即使父母再努力,也不可能让一颗牡丹花的种子开出玫瑰花。孩子不是父母手中的泥娃娃,不可以被塑造。
孩子的“心理自体”成长也是一个自然有序的过程。我们都知道,给孩子喂饭时,每个年龄阶段都有不同的数量和食物种类,营养太多,不仅消化不了,还会破坏孩子的消化能力。知识的学习也一样,不是学得越多、越早就越好,孩子不到特定的时间,学习多了既费劲又会影响孩子的发育,还会让孩子对知识反感。很多青少年厌学,不喜欢学习,恰恰是在家长不该灌输太多知识的时候,让孩子学习了太多的知识。
第三,孩子最终会离开父母,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从最初在母体里成长,到挣脱父母的怀抱,独自向前走,孩子的成长就是一个逐步离开父母的过程。生存、发展、成熟到最终离开,这是每个人天生就固有的一种内在倾向性。
孩子究竟是什么呢?孩子确实是你的孩子,但他更是大自然中一个普通而又伟大的生命,我们对这个生命要有敬畏和尊重,我们要敬畏的是大自然的规律,尊重的是每一个生命的特点。
父母是什么呢?父母是孩子在未成年时的陪伴者、照料者、支持者,而不是孩子的塑造者。父母的角色是给孩子提供合适的土壤、空气、阳光,而不是成为孩子的精神“上帝”。父母和孩子都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最终的指向必然是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