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一件事做着做着,就突然觉得没了意义,比如日更。若每日都只是回顾过往,或者单单记录每日琐碎的生活,日更也就相当于写日记。寻常人的生活,尤其一位全职妈妈的一天,无非就是孩子、家务和三餐,若每天写,内容不免常有重复。
而对卡佛在谈写作的一篇文中引用的那句女作家的话:每天都写一点,既不抱希望,也不绝望。突然有了新的感悟。我想,作为说这句话的作家本人,意义大约和我解读的并不一样。对于她(他)来说,写一点,指的是应该是实实在在的文学创作,而非我这样日记一类无甚意义的东西。
写日记属于创作吗?我想,若文学的领域拓宽一点,大概也算。但即使是,这类创作无疑应该是最低级、入门级别的行为。
我是个没什么文学资质的人,偏又对这份爱好不肯罢手,日记也罢,书评也罢,偶尔的小说创作也罢,虽都难以公正地自我评价,总归是无法舍弃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