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1、民法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法律,在各国法律体系中都占据着重要地位。
2、民法有两种理解:一是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二是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即所有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
3、民法的构成:(1)财产所有权关系;(2)债权关系;(3)债权行为关系。
二、民法的任务
1、保障民事权益
2、调整民事关系
3、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
4、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
5、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民法的调整对象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2、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四、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1、民法和宪法
2、民法和行政法
3、民法与经济法
4、民法和社会法
5、民法与民事诉讼法
五、民法的渊源
1、宪法
2、民事法律
3、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
4、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5、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行政规章
6、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7、不违背公序良俗的习惯
六、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的主旨和基本准则,是指定、解释、适用和研究民法的出发点,它贯穿于整个民法制度和规范之中,是民法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
1、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的内涵
2、平等原则
3、意思自治原则
4、公平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6、符合法律和公序良俗原则
7、绿色原则
七、民法的适用
1、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2、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3、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法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基本内容的关系
4、民事法律关系受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1、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1)适用的法律原则不同
(2)保护方式不同
(3)权利义务的可让与性不同
2、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1)义务主体的范围不同
(2)义务主体履行义务的方式不同
3、单一法律关系和复合法律关系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人”,自然人和法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标的,与主体相对应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四、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亡
1、概念
(1)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建立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法律关系的要素发生变化,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三种情形
(3)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中止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事实
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具有客观性和法定性
(1)分类:自然事实,人的行为
(2)构成: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若干客观现象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