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s 或 No》
清白在现实生活中已然很少提及,犯罪却是万万不可。在常白云之乡生活期间,吴盛还就真有过一次犯罪记录。
那是在他澳洲回来后不久的一个下班回家路上。因为他租借的公寓房在CityUnionSt.上的一幢大楼里,他在北岸工作,所以通常由CookSt.下高速,往WellingtonSt.转,然后找地方掉头,再转回UnionSt.泊车。
这天不知怎么的特别堵,眼看着往WelingtonSt.方向的红绿灯,就是转不过去。吴盛见马路对面有两个空车位,便有意留点空挡,想走一个“捷径”。后面跟车的性子超急,不停地用轰鸣的马达声催逼。吴盛见对面没有来车,便抬手做了个往对面的手势,一打方向盘,驶向停车位。哪知对面突然有部车急驰而来,砰的一声,几乎迎面撞了个正着。
吴盛心知拐弯来车明显速度太快,但自己越了双黄线,违法交通规则在先。便开进泊车位,下车忙不迭给对方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我的家在前面那幢Building里,楼下就有个修车厂,我负责你修车的全部费用。
对方车主是个小个子中年洋人,他一脸不屑地拒绝了吴盛。先是急匆匆给朋友打个电话,诉说发生的情况,咨询如何处理。随后潜过来偷偷连拍了几张吴盛的照片,便跑到一边打电话报警。
拍照的举动让吴盛心里很受伤害。的确是我有错在先,一分不少赔就是了,你尽可大大方方地来,完全没必要搞小动作!
大约过了10分钟,在一辆警车到达的同时,“小洋人”的两个朋友也到了,远远地站在一边看着。
处理事件的两个白人警察高大壮实,态度挺随和。他们了解完基本情况,对吴盛说,你违反了不能越过双黄线交通规则,这次事故你负全责,知道吗?吴盛答,知道。
处理完事故,警察给吴盛拍照“留念”,说是要到法庭提告“危险驾驶”,问他有没有异议?
吴盛认为的确错在于他,但并不懂“危险驾驶”的法律含义,就没作任何辩解。
为了给在场的人对中国人留个好印象,吴盛特意找了张纸,把散落在地上的碎方向灯屑,一一捡拾干净,包好,扔进垃圾箱。
两位警察相互对视一眼,颇有出乎意料之感,但可能碍于吴盛没作辩解,终没作任何改变。
时间过去了二个月,吴盛收到A市法院的控告信,指定时间参加庭审。好友Androw担心吴盛被处以取消驾驶资格一年半载,生活受影响,特意赶到City,准备必要时替吴盛辩解作保。
法庭坐落在市中心,里面人员纷杂,工作人员、犯罪嫌疑人,以及陪同人员都自着便装。问四号庭在哪?有的指这边,也有的点那边,有的干脆摇头。
当吴盛步入法庭,法官也正好就坐高台。
庭审间很大,高台正对大门,台下超过十排一溜长椅,星散地坐着几拨人。
吴盛站在末排,无法看不清法官的长相。前面几个受审洋人青年事故情节严重,其中一个已是第三次出庭,都拒不认罪,判押后再审。
轮到吴盛,前面第一排站起个人,说是他的免费律师,倒像是帮法官背书似地说了一通。完了法官问吴盛认罪吗?
吴盛一头迷雾。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多少有点局促。不过他还是把事先准备好的表白词,仓促地讲了一遍。法官无意听他说什么,只是追问认罪吗?吴盛心里直犯嘀咕,不就是不小心犯了个错吗!怎么就成了犯罪了呢?
陪在一旁的Androw象是看穿了他的心思,低声催促,没事的,快认罪!不然以后警察、法院会不断地来找你麻烦的。
吴盛心想也是,减少麻烦才是真理,便言不由衷脱口说了一声Yes!
事故发生数个月后,收到对方保险代理公司寄来的理赔单,说是可逐周支付理赔金,也可一次性付款。一次性付清打八五折,只需三千出头点。吴盛想起那洋人一副天都快塌下来,象受过莫大欺骗的可怜样,就选择了一次性付款。
事情过去了近二年,又收到该保险代理公司的询问函,问理赔款付清了没有?幸好当时是用信用卡付的款,不然还真就没有了凭证。
那可怜的“小洋人”是不是即时拿到了理赔款呢?吴盛不由自主地替他担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