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一个人的村庄》这两本书是依次读的,纯属偶然。
书是老弟买的,信手读来,《一个人的朝圣》是一个很吸引人的故事,讲一个退休老人毫无准备情况下突然决定徒步穿越整个英格兰去拯救好朋友的故事。也是一个很简单,很纯粹的故事,一路走来,不适合徒步的鞋子,淋雨病痛,给予帮助的女人,制造噱头的追随者,甚至于此行的目标:自己的好友能否等到自己到来都是未知,这些因素每一个都是对这一行程的打扰者,都可以作为停止这一行程的理由,但是他没有停,不过如果你觉得很励志你就错了,最起码给我的感觉不是这样的,主人公哈罗德就像我们每一个普通人一样,个性不鲜明,一生碌碌无为,此行也绝不是为了成就自己或者证明什么,只是心中一点我们姑且叫做执念吧,就这样去做,在这个过程中自己得到了救赎。
我更想说的是《一个人的村庄》,真的是无趣之极的一本书,我每次都要无人打扰的状况下才能读一章,但还是坚持把它读完了,书中讲一个人住在一个村子里,村里的牛,村里的房子,村里的蛇虫鼠蚁,这本书给人一种时光的感觉,村里的人对作者来说都是物,所有的事物又好像都有生命,我有时候会揣测作者以怎样的心境写如此“无聊”的一本书呢?
我们的一生就是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向死而生,如果参透了了无生趣,参不透自寻烦恼,每个人都是哈罗德,无论发生什么事唯有前行,我每天都会去跑步,开始跑就会特别累,我只有既不去计算目标又不看来路,只盯住眼前一小段路才能完成目标。而《村庄》讲的就是我们眼前那一小段路,蹲在门前数蚂蚁的时光不值得书写,确是很轻松惬意的,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