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凶手事后如何反省,多么后悔,死去的生命都无法复活。
一直都很喜欢看东野圭吾的小说,但每次看他的书,看完都很难过,很纠结。一桩桩的罪案背后,除了对凶手的憎恨和指责,总还有些说不出的可怜与同情。这听起来有些荒唐,凶手是不应该被同情的,但这就是东野圭吾的厉害之处,没有无缘无故的恶,人性都是多方面的。
蛭川和男在假释期间入室盗窃,杀害了中原道正与滨冈小夜子的八岁女儿爱美,最终被判死刑。道正与小夜子无法忍受失去女儿的痛苦,最终分手。
十一年后,道正接到电话,得知一个震惊的消息,小夜子被杀了。
几天后,凶手自首,声称是抢劫杀人,道正却在小夜子的遗物中发现另有隐情,由此牵扯出了一桩20年前的秘密。
二十年前,还是中学生的井口沙织和仁科史也是一对恋人,意外怀孕,不知所措的他们悄悄生下了孩子,然后杀死了刚出生的婴儿,埋在一片树海中。一切都神不知鬼不觉,没有第三个人知道,但是他们再也无法像以前一样相处了,最终还是分手了。
此后,两个人再没联系,但谁都没有忘记这件事情,深受折磨,痛苦不堪。纱织沦为了性工作者,甚至患上了偷窃瘾,活的人不人鬼不鬼,一生都在惩罚自己。仁科成为了小儿科医生,拼命拯救更多的小生命,甚至和被欺骗怀孕的町村花惠结婚,将她的孩子视为己出,一生都在赎罪。
二十年后,小夜子作为自由撰稿人采访了一批偷窃瘾患者,其中就包括纱织。她以一己之力揭开了隐藏二十多年的秘密,她无法忍受杀了人却没有付出任何代价,她说服纱织自首。在劝告仁科的过程中,被花惠的父亲町村作造意外得知,为了女儿的幸福,为了掩盖女婿的秘密,町村作造跟踪并杀害了小夜子。
所谓的“罪”与“罚”,究竟本质为何?
是让犯人听到自己的死刑宣判而感到解脱?
还是让他重返自由社会,但用尽一生赎罪?
蛭川和男犯下第一起抢劫杀人命案之后,在律师的辩护下,逃脱了死刑,被判无期,后因在监狱里表现出有反省之意,获得假释。然而本性难移,假释期间又犯下第二起盗窃杀人案,虽然在道正和小夜子的努力之下,最终被判死刑。但他至死都没有悔过之意,只是觉得人终有一死,是命运给他提前了,仅此而已。
井口沙织和仁科史也,因为年轻时愚蠢犯下的错误,却用尽一生都在赎罪,仁科尽己所能拯救了无数的生命,却也难逃内心的责罚。
有人在监狱里背负着虚无的十字架,至死都未反省,毫无悔改之意。有人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却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终其一生都在赎罪忏悔。
究竟哪一种才是真正的弥补?我想这是一个永远都不会有答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