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谁年轻的时候没组建过一个乐队?
唱歌,算是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
每日开怀大唱的日子得追溯到初中,在两个好朋友虾、四的带领下,变得对音乐有种莫名的热爱,我们都不算是会唱歌的人,但是每每下课聚在一起总要唱到下一节课铃声响起。
有一天阳光正好,我们发狠对一个叫Rose的女生唱王力宏的《改变自己》,才华横溢的我们自然是唱改编版的啦:
“我可以改变世界,改变自己,改变Rose,改变Rose。要一直,努力努力,永不放弃。才可以改变Rose,come on改变Rose……”
被我们围起深情对唱的女孩无处可逃,捂着耳朵无奈地听我们反复哼唱这几句话,还有自带戏份的表演。
我们这群始作俑者就嘻嘻哈哈地满教室欢呼,学着王力宏的调调尽情宣泄。
那天阳光正好,我啃着鸡排,虾拿着虾排,四吃着鱼排,一人买了一杯烧仙草奶茶,酒足饭饱,决定组建一个乐队!
四爱着绝世美颜李准基,虾疯狂迷恋林俊杰,我爱张韶涵。再加上我那阵子迷上黑道言情小说,于是一拍大腿,那就叫“极道李俊涵”吧!
乐队自然得有表演,于是春游秋游我们上台唱苏打绿的“小情歌”,小朋友在我们身边转圈圈,太阳有点大,小朋友太吵,现在回忆起来就是乱糟糟的少年写照。
放学约好去图书馆写作业,最后爬到虾家楼顶去唱歌,做开心的“楼顶唱歌者”。虽然最后对面楼的人家狠狠地关上了门。
幻想去地下铁唱歌赚钱,结果四不屑的说“就我们,谁会听啊!”虾两眼一瞪,来了一句:“还不如去学校收瓶子,简单多了,都是自己人。”
近日看 Sing Street《初恋这首情歌》,十四岁的少年为了吸引女孩的注意,组建了一支名为“Sing Street”的乐队。影片的最后,爱尔兰的两个小小少年自驾小艇去了伦敦,决定去追寻属于自己的音乐梦想。
音乐总能和爱情友情,或是青春发生密切的交集。大概是音乐总能触碰到灵魂。
“极道李俊涵”从未正式登台演唱过一首完整的歌,从未有过除了同学之外的听众,但那又如何。最懵懂无知的岁月里,我们向来是一路唱一路笑过来的。
再回首,还想和你们一起走在街头,旁若无人的唱那一首歌。
“这是一首简单的小情歌,唱着我们心头的白鸽,我想我很适合,当一个歌颂者,青春在风中飘着。”
二。
╰ 愿你醒来时,有人为你歌。
近来,我们都忙着说不出意义的事情。
我忙着兼职,赴约,写字。面瘫苗忙着作业,考试,实习,摄影。两个同在武汉的人总是约不到时间相聚,从四月拖到五月,拖到我抽中的霸王餐餐厅倒闭。终于决定不浪费彼此时间地去通宵唱歌。
头两个小时,我们两还在小包间里群魔乱舞地又唱又跳。第三个小时,我们关掉音乐,决定好好聊聊,聊到我精神错乱回答她的问题,聊到我闭上眼睛瘫在沙发上动弹不得。
梦里有人好像在唱歌,歌声温柔悠长。
醒来以后,面瘫苗独自坐在沙发上,唱着“给我一个吻 ,可以不可以,吻在我的脸上,留个爱标记。”
在梦里听她唱歌的人,醒来也要继续听下去。
决定把还她的书全部看完,面瘫苗继续一人独自嗨。
再看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变迁和无法遇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满布的海滩的。”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在年近四十岁时,抛弃了一切,去执着地追求画画的梦想,即使最后病死在小岛,生前的杰作被付之一炬,他的一生却又是如此波澜壮阔。真正的人生大概也要从去追求梦想的那一刻算起。
我们都是有勇气谈出发,聊梦想的人,唱歌好坏已经不重要了,毕竟一起在KTV啃西瓜这种事情也只有我们做的出来。
就像你曾经说的那样:“我有预感,你之后一定会有奇遇,无论是好的坏的,但这些都会让你成长。”
因为成长的速度太慢,我们才会不停地去改变,去出发。歌声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