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给治理能力上下更大功夫”向我们传达了“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道理,时至新时代,党和国家完成了第一个百年目标的背景下也提出了新任务、新挑战,绘制了新蓝图——乡村振兴。而基层治理就是驶向乡村振兴伟大航路面前的第一道海浪,是要解决的第一要务。但加强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基层治理效率绝非易事,需要各方并进,培育基层治理的乡村生命之树。
村民自治,为基层治理壮大根系。“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农民更是乡村基层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村民纳入基层治理的体系当中,才能从根本加强基层治理。村民自治为培育了文明乡风,建设美丽乡村提供了极大助力。要让居民有居民参与感、获得感,提升治理效率,增强民众的满意度,就要创新基层治理体系。
乡村法治,为基层治理修枝减叶。法治中国是党的制度目标,更是乡村治理的目标,只有乡村的发展完善,才能让村民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然而目前却存在这乡村法制推行不到位,许多村民对法律不了解,村民总吃法律亏,无处学习法律和无处寻求帮助,推进乡村法治迫在眉睫。加强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融合。一方面提升了居民的法律意识和了解程度,另一方面也提升了乡村治理能力,全面减轻了基层问题的处理难度。因此加强社会治理更要从法治入手,推进乡村法治的进程,才能更好的提升治理能力。
干部德治,为基层治理保住根基。基层治理需要干部的切实负责,问题解决的好不好也全靠基层干部来讲,全靠干部对村民的责任心。然而“山高皇帝远”却成为了少数干部行为准则的标杆,特别是基层,干部间推诿扯皮,只顾私利,村民问题稍微难办就推脱下去,这样不仅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让村民再难相信政府,更是难以解决问题阻碍了乡村振兴进程的推进。积极完善评议制度,村民上交问题由接待人员负责问题的跟进和回访,解决问题后由村民对接待人员服务打分,并和跟人考核挂钩,切实保证村民的实际问题得以解决。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中心,是社会发展的主战场,更是人民群众生活幸福的重要保障。加强社会治理是实现基层社会稳定有序充满活力的既要举措也是我国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因此坚持完善治理模式应加强村民自治、落实乡村法治、要求干部德治,各方齐抓、多措并举定能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