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首先指出了妄心与照心的区别,照心是如日一般动静恒久的,妄心乃是充满主观的私欲之蔽的意动。其次指出妄心与照心不是两个心,而是一个心,即心之本体良知。《说文解字》说“妄,乱也”“照,明也”。这两者都是佛学用语。在王阳明看来,妄心虽然也是与良知本然的心是一个心,但是当恒静的良知之心生发私欲之意的时候,那就变成了妄心。
在孟子那里,良知本来不具有抽象的意义。王阳明把它提高到与心、理异名同体的高度,说,心即理,理即良知,万物为一体。宇宙万物是无始无终的,根本谈不上开端和终止,所以,良知也是没有“起处”的。
王阳明认为,良知是天赋予人心的,人人具有的,它最初是处于本然状态的。这种本然状态的“良知”是亘万古、塞宇宙、廓然大公、寂然不动的无善无恶的道德本体。如果能见得良知这个本体恒在,就不会只从形式上去看,也不会认为它会超然于体用之外。
作为道德本体的“良知”,在王阳明看来还应内涵着“情感”因素。他认为,良知不会为人的喜怒忧惧等情感因素所缠绕,但也并不排除情感的因素于其中,良知和情感就其本体意义上而言应是内在的、相互联系地交融于一体的整体性关系。这一点与其他理学家将“理”高高置于个体感性的情感因素之上,甚至完全将其视为与情感相异的外物等观点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