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两万里#【伙伴共读第55天】
伙伴们已经开始读共读书了,而我还在读闲书。今天读蕾秋·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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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简装书没有序,代序、译者序……直接开始了故事,情节引人入胜――我似乎看到了自己……
主人公哈罗德从小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因为他不被父亲喜欢,甚至连有机会触摸父亲,想尝尝被一个大人双臂环绕的感觉都是小时候的他的愿望。长大后,他“不会”爱儿子,有了孩子后,与妻子的关系也越来越僵。
那天,他只想到最近的邮筒边寄出回信,但一路上,边想边走,越走越远,越想越多,遇到一些人,让他从犹豫、懊悔到下了决心做完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的自己家走到最西北角的贝里克,贯穿整个英格兰,去告诉奎妮,他来救她。
下了决心,一切都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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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所要做的只是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种简单令人高兴。只要一直往前,当然一定能抵达的。”
可是多少人发现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么难:走路是,吃也是,还有爱和孩子……
【阅读记录第285天】
2017.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