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74章
若明衡且不畏死,奈何以死以杀拒之若明恒且未实则为棋者,五将得而杀猪属感与糯米,红且必危这很有撕杀者夫带私杀者,杀四代大将,卓也附带大将作者西不伤其手矣
本章主旨在于反对统治者滥用刑法杀人,反对统治者用杀人的手段恐吓人民,并对统治者代天行杀伐之权的狂妄行径提出了警告反对暴政略民是老子思想的基本内容,开张诺明横且不为使,奈何以杀之也语初反结,意味深长,想想数千年以来不善于杀人的专制政治,这样的话,听起来至今仍然使人有振聋发聩之感法治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工具,行深杀刑法职权在现实社会中无疑具有一定和合理性年少的我们但在专制政治下,当权者往往十分自然的就认为自己超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当权者,一直往往主导着法治的运行在老子看来,统治阶级超生杀之权乃是越俎代庖,窃取了天的权利,这种代天厮杀的行为无疑是不道德你会遭到天谴,所以西域不伤其,所以老子的这种思想包含了对世俗统治,权力意志的深刻否定包含了政治自由的理想,老子天道自然无为的思想,实质上可以说是一种自由的思想,自然一词既含有自由的意义,而无为的终极目的正是要最大限度的限制居高临下的思维,以达到物个自然的最佳状态,天之厮杀实际上也只是因为自然无为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