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自己的例子,在我平时与人打交道的时候,要是我的价值观是考虑别人感受第一,那我按照这样做,人家是不是就会觉得,嗯这是个好人,跟他相处真舒心。要是我的价值观是考虑我自己的利益,那么我对别人好其实就是刻意的,这样别人也会察觉得出来,并觉得别扭。
但是,实际的情况,把别人的感受放在第一位,别人也不见得就舒心,把自己放在第一位,别人也不见得别扭。
读了万老师的课,茅塞顿开,“考虑别人的感受第一”和“考虑自己的利益”,都不是价值观!这些其实是理性计算,由冷认知负责,属于效用主义。只不过有的效用是针对“有利于国家和社会”,我说的这两种情况是“有利于他人”和“有利于自己”。具体做事的时候,每个动作都要先计算一番是否符合这个“有利于”,完全是理性主导,不可能自然无为。
“价值观”是融入到热认知的自动倾向,虽然未必是天生的倾向。所谓找到比自己更大的东西,是说我们活在一个故事,一个自我叙事之中。比如很多人有了孩子那一刻,价值观就发生了巨变,给自己讲的故事是我现在是个母亲/父亲了,我要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孩子 —— 这就找到了比自己更大的东西。她跟孩子对视的时候,真情流露,有时候就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瞬间进入了无为的状态。
一个人怎么会对身边所有人实行“考虑别人的感受第一”的政策,除非他认为自己是上帝,视身边所有人为孩子。有些特别不愿意伤害别人感情的人,很可能是出于胆小怕事的算计,那么就也是刻意为之,不是无为,别人也不会觉得跟她相处很舒心。
那么什么人才能做到每个人跟她相处都很舒心呢?当然是进入了无为状态。就好像前面说的那个对她自己的孩子真情流露的母亲,也许我跟她非亲非故,但我站在旁边看着,也感到特别舒心。
这就是“德”的意义。一个无为的人根本没必要考虑别人的感受,别人自动就乐意亲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