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师自通

早上刚一上班,局长就把我叫到办公室,让我准备一下,下午乘车去省局参加一个重要的培训。当我把消息告诉对桌的小同事时,他一下子变得愁眉苦脸:“主任,你知道,咱办公室的工作又多又杂,你这一走就十多天,咱办公室还不得乱套哇!”

我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看你那点儿出息吧,好像天要塌下来似的。记住,这世上没了谁,地球都照样会转,无师自通你没听说吗?况且我不是有手机嘛,有什么事情给我打电话,不就十多天吗?一晃就过去了。”

我看他还是心里没底,于是找来纸笔,把近些日子要做的事情列个明细,然后说道:“大体的工作都在这里,只要你按部就班去做,不会出问题的。”

他把那张纸小心翼翼地压在了办工桌的玻璃板下面,这才舒心地笑了。

我刚走的那几天,他每天都打几次电话问这问那,弄得我上课都不得消停。可几天过去了,我发现他的电话愈来愈少,最后两天竟没有接到他的电话。

当我培训结束从省局回来上班,发现科室的工作井然有序,有的地方比我做得还要细致。

于是,我想起自己刚接办公室主任一职那阵子,当时前任主任刚刚调到市局,而我以前始终在业务科室工作,对办公室的工作一窍不通,况且这岗位承担着全局的党务,政务,教育,人事和监察工作。刚接的时候根本摸不着头绪,东一笤帚,西一扫把,忙得不可开交,真是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

几次我找领导想要换个岗位,都被领导“恶狠狠”地训斥回来。唉,没有办法,有山靠山,没山独立,只能自己的梦自己圆了。

奇怪的是,当我真的放下包袱集中精力工作的时候,想象中的困难原来并没有那么可怕。日子久了,我也就习惯了这个岗位,晚上回家还可以写些自己喜欢的文字。

提起了文字,我想起了自己的写作之路,在我看来,写作可谓是一条寂寞、劳心之路,没有十年八载的历练,是形成不了自己风格的,要不,人们咋把写作戏称为“憋屈”呢?

如果追溯起来,我的写作应该是从检讨书开始的。上小学时,由于淘气,总是能得到老师的“钦点”,三天两头就被请上讲台读一下自己的“杰作”。这种文体看似简单,实则要求很高,它既要陈述事实,又要觉悟拔高,还要朗朗上口,不然是过不了老师那关的。写得多了,我也就摸清了套路,无师自通。

书信算是我尝试的第二种文体。有了写检讨的积淀,写起书信那是小菜一碟儿。哥哥比我高两个学年,他每次给老家叔叔写信都会挨父亲的呵斥:“完犊子,学点东西都就饭吃了,连封信都写不明白,都不赶你弟弟,他写得比你强白套。”

听到父亲的褒奖,我躲在一旁窃喜之余,心想:多亏老师平时总让我写检讨了,要是没有这个基本功,我也少挨不了父亲的训斥,真可谓是,检讨写百遍,下笔如有神。

直到现在还有文友说我:“玉君,你的破文章想抄袭都难,土了吧唧,没个章法,根本就不按套路出牌。”

我嘿嘿一笑:“老弟,没办法呀,改是改不过来了,当年我就是这么练的呀。”

别看我常在外边经常淘气,可在家里还是相当规矩的,各种活计都得学着做,从生疏到熟练,有些大人们都感到头疼的活计,我却能拿得起来放得下,一路历练,可谓是收获满满。

那时我家经常煮馇子粥,父母都上班,等下班回来煮馇子粥根本就不赶趟,于是,这个光荣任务就落在了我身上。煮馇子粥看似简单,可火候的大小和时间的长短都有些讲究,对于我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来说,无疑是拿鸭子上架。

一个周末的下午,我搬个小板凳坐在灶坑旁边看小人书边烧火煮馇子粥,等父母快要下班了,我才发现自己光顾看小人书,而忘了烧火。我慌了,赶紧往灶坑里填柴禾,大火猛煮。

父亲回来大发雷霆:“妈的,你瞅你煮的这是啥呀?糊巴拉肯的,像猪食,这还能吃吗?”

母亲赶紧劝父亲:“别生气了,孩子还小,万事开头难,慢慢就学会了。”

父亲哼了一声:“就这点破活儿,拴个大饼子狗都会弄,就说他偷懒得了。”

打那以后,我记住了母亲的叮嘱,先是大火烧开,然后小火慢煮,煮到八分熟时往里加些碱粒,增加粘稠度。

由于加倍细心,我再就很少有掉链子的时候,时不常地还能得到父亲的夸奖:“嗯,我二儿子手艺可以了,煮的馇子粥真黏糊,长大可以当个厨子了。”

老话说:家家卖烧酒,不漏是好手。其实这“不漏”就是一种技巧,就得需要磨练。

我始终在琢磨,在行业门类中,“偷”属不属于360行之内呢?估计是不属于的,因为它不是正当行为,对社会根本就没有贡献值。不管它正当不正当,自古以来却是一直存在着,有时甚至还比较盛行。

从我的“偷”历来说,“偷”的的确确算是手艺活,它必须要有偷技作为支撑,要想从菜鸟混到“偷坛”大咖也绝非易事。

早些年,我家年年养猪,只要是晴好天气,我和弟弟都要去镇子外的农场附近去采猪食菜。有时贪玩,就忘了采菜,临要回家了,可野菜只采了一点点儿,于是便贼眉鼠眼地盯上了农场地里的庄稼。

也许是刚刚入行,偷技不高,偷了几次,都被看地的老头给逮个现行。我这个气呀:“妈的,那老头能掐会算咋地?我刚刚进地,他咋就能出现在我身后呢?”

我暗中琢磨:原来这偷也要有偷的“门道儿”呀。我冥思苦想,给自己立了几条规矩:一是要趁中午过后偷菜,这个时间正好是看地老头在窝棚里打瞌睡时间。二是要光脚丫儿进地,这样动静小,不易被发现。三是要找个地边儿是草棵的地方,容易隐蔽,即使被老头发现了,草棵里坑坑洼洼,老头笨笨咔咔也不可能追得上。最最重要一点就是不要贪财,少偷、常偷,见好就收,如被发现扔下东西就跑,也不心疼。

有了这几条“偷技”垫底儿,我的偷菜之路可谓是顺风顺水,很少失手。

后来,我竟和看地老头成了忘年交,老爷子拍拍我的肩膀:“娃呀,以后进地不用躲着我了,薅点儿菜不是大事,只要别糟蹋庄稼就行。”

老话常说:业精于勤。世间的绝大多数事情通过自身努力,就可以达到既定目标,但也有某些方面,即使你使出吃奶的劲儿,也不会取得丝毫进展,用老百姓的说法:这个桌上没有你的菜。

譬如处对象吧,对于大多数青年人来说是一件美好而又令人向往的事情,可对于我来说却比登天还难,甚至谈婚色变。

刚参加工作那阵子,不少好心人给我介绍对象,可我却是谈一个嘣一个,谈对象成了我最最丢磕碜的短板。有时我就在想,一个俊朗的小伙儿,不苶不傻,咋就谈不成对象呢?唉,真是应了那句话:好汉找不着好妻呀。

到了三十好几时,才有个傻丫头勉强同意和我相处,我怕夜长梦多,连哄带骗,不到三个月时间就把她唬弄到手,并在一个床上骨碌了三十来年,这个傻丫头就是我现在的贤内助。

没事时我就胡乱咂摸:隔行如隔山呐,有些行当是我们的长项,就可以无师自通,并谋求发展,可有些行当却是我们的死门,越是挣扎就陷得越深,找八百六十个老师来帮忙也是白扯。

直到现在我还有些后怕,老天还算是眷顾我,妻子咋说也算是个良家妇女,当年真要是走背点子,稀里糊涂地娶个悍妇回来,两天不打架,三天早早地,那日子还有个过呀,那可是连哭的地方都找不到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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