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两个事,都与公证有关。一是有人杜撰商务部发布《关于以旧换新惠民款补贴发放的公证通知》以此来骗人。二是我看见小区的电梯轿厢里贴了一张广告,说“产品经过公证”。
那个通知题目加了个“公证”二字,某品牌茶也加了“公证”二字,给人的感觉是可信度很高的样子。其实呢,这两个地方的“公证”二字的使用,都是有问题的。
先来看看什么是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具有权威性、公正性和公信力。公证员都是经过专业培训和严格考核的法律专业人士,他们以客观、中立的态度,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公证。
在日常生活中,公证作为一种具有权威性、公正性和公信力的法律活动,本应被正确认知和运用,但却常常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错误利用或模糊表述,误导大众。
我们先来深入剖析第一个关于杜撰商务部发布《关于以旧换新惠民款补贴发放的公证通知》的事例。商务部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部门,其发布的通知通常是基于国家政策和行政决策,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国家行政行为本身就有严格的程序和规范,无需借助公证来增强其可信度。而且,公证的对象主要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与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
骗子利用“公证”二字来包装虚假通知,正是抓住了人们对公证的信任心理,企图让人们误以为这份通知具有更高的可靠性。
然而,只要我们稍加思考,就能识破这种骗局。首先,对于涉及重大补贴发放的通知,正规渠道通常会有明确的发布方式和流程,不会以这种不明来源的方式出现。其次,国家行政部门在发布通知时,会有清晰的落款、文号等标识,而骗子杜撰的通知往往在这些方面存在漏洞。再者,公证机构在进行公证时,会有严格的程序和规范,并且会出具公证文书,而这份虚假通知中并没有任何公证文书的支撑,仅凭“公证通知”四个字就拿出来蒙骗大众,就是在利用人们对于公证的严谨性、真实性与可靠性的信赖。
再看第二个事例,某产品声称“产品经过公证”,但却未明确说明公证了什么。这种模糊的表述也是让人借由“公证”产生信任。但是公证是一项严谨的法律活动,必须明确公证的对象和内容。如果只是简单地说“产品经过公证”,那么,你究竟公证了什么?普通老百姓无从得知公证的具体事项,只知道你公证了,就会产生真实可信的盲目的信赖。
也许该产品确实经过了某种公证,但由于表述不清,很容易让懂的人怀疑其真实性。
这种故意混淆或模糊表述的方式,一方面可能是企业为了吸引消费者,故意利用公证的权威性来增加产品的可信度;另一方面也可能是企业本身对公证的认识不足,错误地使用了公证的概念。无论是哪种情况,都给消费者带来了误导,也损害了公证的公信力。
作为普通的消费者,并不一定具备完整的公证知识,容易被一些模糊的表述所迷惑。别有用心之人故意利用公证或错误表述公证,都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不利于社会的公平正义,甚至妨害经济发展,不可不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