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考点六:审计要素
(一)审计业务的三方关系人
1.注册会计师
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2.被审计单位管理层
(1)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编制之责、内控之责、工作条件之责)
(2)管理层责任的特征(完全责任)
3.预期使用者
(1)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主要是向除管理层之外的预期使用者提供的;
(2)管理层可能是预期使用者,但不能是唯一预期使用者;
(3)管理层和预期使用者可能来自同一企业,但并不意味着两者就是同一方
(二)财务报表(五要素之二)
(1)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审计对象是历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财务业绩)和现金流量。
(2)审计对象信息(即审计对象的载体)是财务报表(包括相关附注)。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五要素之三)
(1)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即是标准。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分为通用目的编制基础和特殊目的编制基础。
(2)注册会计师基于自身的预期、判断和个人经验对鉴证对象进行的评价和计量,不构成适当的标准。
(3)对于公开发布的标准,注册会计师通常无须对标准的适当性进行评价,只需评价该标准对具体业务的适用性。
(四)审计证据(五要素之四)
来源及性质:内、外、前、后、正、反、无
(五)审计报告(五要素之五)
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符合适当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发表能够提供合理保证程度的意见。
注:在实务中,管理层可能并不认同注册会计师提出更正重大错报的提议。注册会计师可能无法识别所有的预期使用者。预期使用者不包括执行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审计证据主要是在审计过程中通过实施审计程序获取的。
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与保持客户时,需要实施质量管理程序。例如,对客户的背景情况、诚信情况等进行调查,此时获取的信息也构成审计证据。
在某些情况下,管理层拒绝提供注册会计师要求的声明,也构成审计证据。
审计要素包括:(1)审计业务的三方关系人;(2)财务报表;(3)财务报表编制基础;(4)审计证据;(5)审计报告。
审计最终的产品是审计报告,不包括审计工作底稿,这是因为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其所有权归属于会计师事务所,并不向审计用户递交。
注册会计师对由其负责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以增强除管理层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信赖程度。
注册会计师基于自身的预期、判断和个人经验对鉴证对象进行的评价和计量,是注册会计师的主观行为,不构成适当的标准。
对于公开发布的标准,注册会计师通常无须对标准的适当性进行评价,只需评价该标准对具体业务的适用性。
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分为通用目的编制基础和特殊目的编制基础。
注册会计师可以基于自身的预期、判断和个人经验对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适用性进行评价。
同一家被审计单位采用不同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可能导致不同的审计结果。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不能对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适当性进行评价,只能对适用性进行评价。
在某些小型被审计单位,治理层成员可能部分或全部兼任管理层。
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的责任不因财务报表审计而减轻。
审计业务的三方关系人分别是注册会计师、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预期使用者。
核心考点七:审计目标
(一)总体审计目标。
(1)注册会计师恰当执行审计准则的要求,预期能为其实现目标提供充分的基础。
(2)由于各项审计业务的具体情况存在很大差异,并且审计准则不可能预想到所有的情况,注册会计师有责任确定必要的审计程序,以满足审计准则的要求和实现目标。
(3)针对某项业务的具体情况,可能存在一些特定事项,需要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准则要求之外的审计程序,以实现审计准则规定的目标。
(二)认定的类别和运用
类别 | 名称 | 主要含义 |
---|---|---|
所审计期间各类交易事项及相关披露的认定(利润表) | 发生 | 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
完整性 | 已记录,相关披露均已包括 | |
准确性 | 有关的金额已恰当记录,相关披露已得到恰当计量和描述 | |
截止 | 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 |
分类 | 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 | |
列报 | 已被恰当地汇总或分解且表述清楚,相关披露是相关的、可理解的 | |
期末账户余额及相关披露的认定(资产负债表) | 存在 | 记录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存在的 |
权利和义务 | 记录的资产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记录的负债是被审计单位应履行的偿还义务 | |
完整性 | 均已记录,相关披露均已包括 | |
准确性、计价和分摊 | 以恰当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相关的计价或分摊调整已恰当记录,相关披露已得到恰当计量和描述 | |
分类 | 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 | |
列报 | 已被恰当地汇总或分解且表述清楚,相关披露是相关的、可理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