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成城。我叫慈雨。那时我们正当年少。
第一次看到成城的时候,是分班时,我与他分到同一个班。在此之前或许彼此都未曾见过。看到他第一眼就认定他以后必然很难找到老婆: 尖嘴猴腮,直角三角形的鼻子,细长的眼睛,皮包骨的身材,黑炭一般的肤色。谁又能想到呢,后来我爱上了他,十八岁。
虽然那时刚成年,我却有着80岁老太太的气质。这也不是没有原因的,毕竟跟着乡下奶奶生活了十四年。那十四年里,忘却了自己还是个活泼的不得了的花季少女。黄昏里的太阳慢慢消散,嘬一口白瓷碗里渐浓的茉莉花茶,八十年代的黑白片放映在色彩纷呈的现实生活里,我很享受这样慢的有空犹豫的日子。喜欢听山歌,清脆单纯的不得了,听的心里舒服极了。总而言之,大多数同龄女孩喜欢的,流行时髦的东西,放在我身上,违和至极。“慈奶奶”的称号就是这么来的。到如今依旧很喜欢听民谣,民谣的旋律很简单,像一根白线,却穿起了一个故事,一段人生,不免有时候听着听着泪水就被这跟白线稳妥的穿上了。
做成城同桌的日子很平淡,感情比蒸馏水还要干净还要纯。我还是个姑娘哟,觉得他只是坐在我旁边,也是极其满足了,哪里敢有什么过分的言语与肢体动作。可就是有这么波澜不惊的一个平常天,脑子却惊天动地的抽了筋。我向他表了白。这像什么,就像是吃米饭唯独吃出那没蒸熟的一粒,措不及防但又情有可原,牙疼又在所难免,自然就吐出来。他拒绝了我。
觉得没什么,只是有些失落。还很兴奋的加了他QQ,刚好暑假已至。那时候最开心的事便是每天跟他唠叨,刚开始他还是很拒绝,偶尔才回几句,但谁受得了我老奶奶般的软磨硬泡,渐渐的我跟成城聊的也越来越多,不在拘束。现在想想,嘴角总是不由自主的上扬。原来他喜欢重金属,会弹吉他,会打碟,有自己的专辑。低下头看看自己,没有一技之长,卑微的像一粒尘,没有重量,身不由己,风刮到哪就在哪。原来,这就叫自卑啊。
有一天。
“想不想体验重金属现场,去吗,一起?” 屏幕里他发了一行闪闪发光,能把我心戳烂的字。
在输入框里敲敲打打又一气删掉,来回折腾好几次,才犹豫的发出:“好的,在哪?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紧接着就是小鹿乱撞,胡思乱想......
“嗯....穿舒服点的鞋子,一颗准备发疯的心,哈哈。我在你家楼下等你,快点快点啊慈奶奶”。秒回。
完蛋,是火山喷发还是彗星撞地球,我得世界,崩塌了。只剩下一大片粉色的断壁残垣。
我和他坐在出租车上,他在副驾驶的位置,我坐在他的后左上角,静静地看着他消瘦挺拔的上身,他修长的脖子和干练的短发...四下里都是虚无的幻境,只有时间摩擦现实的滴答声。车停了。
我跟随着他。声音嘈杂,非常拥挤。擦肩而过的人有衣着暴露,红色长发的黑衣女。有一身酒味,肚子挺起的花臂油腻中年大叔。但也不乏细长高挑看似文静的年轻男人。
幽暗闪烁的灯光,音箱震耳欲聋,富有节奏的音乐拉扯着在场所有人的心脏,所有人的脸上都写着激情澎湃,无数人的身躯随着被拉扯的心脏躁动。我怕着场面,心里焦躁的很,想挣脱逃离,想呕吐,想哭。但我的身边有成城,这念头很快又退去。我们竭尽全力穿过层层人群,来到相较靠前的位置,大汗淋漓。
“把眼镜摘下来”他扯着嗓子,为了让我听的清楚。
“光线太暗,看不到你,丢了怎么办”我很担心,毕竟头一次经历这样的场面,但还是很听话的把眼镜摘下来装进裤带子里。
“我拉着你”。说着他握紧了我得手。
他很瘦却很有力气,感觉仿佛是被一把有温度的骨头钳住。如果时间能够定格,就让它定格在这一秒吧,这让我觉得不在孤单不在恐慌畏惧的一秒。
当我从粉色幻想里缓过神来,周围的人已然成了疯子,他们蹦着跳着喊着相互碰撞着。我也只能跟着成城勉强发疯,握着他的手,即使被周围疯狂的人撞的体无完肤,也觉得毫无痛感。很累,尽管没跳多少下。也多亏把眼镜摘下来,否则都不知被撞去了哪里。
回家天已经黑透了。之后忘记了是如何松开了他的手,忘记了是如何与他互道再见,又相互回家。
回到家,脑子里嘈杂的声音还是一波又一波,真正的天旋地转才刚刚开始。缓缓坐下来,从小柜里拿出了些茉莉花茶,冲开,满屋子的孤独与茉莉花香,民谣的旋律将我裹住,征征的看着漆黑的窄窗: 真的可以在一起吗........
彼此在手机里的那段日子,时常相约去吃饭,算是饭友,总是AA。可有那么一次,去吃饭的地方找他,他周围一下多了好些人,都是他朋友,他留了一个在他旁边的位置,头一次在他朋友面前,头一次坐在他旁边吃饭。吃的极其束缚但又极其心花怒放。彼此介绍后便开始侃天侃地。但大部分是我不了解的重金属。虽然全程没有说些什么,但听着成城快乐的声音,感受着成城的快乐,就足够了。一顿饭结束,成城帮我付了饭钱。
假期结束,我们纷纷来到现实,可彼此都已不是对方同桌。感情自然淡了很多。
其实。一个喜欢民谣和安静的女生注定跟喜欢重金属喜欢喧闹的男生走不到一起。其实...这也只是一个借口。
我太土不够漂亮,眼界窄,家里很穷。
其实表白之后,便是云淡风轻。之后即便我努力做出波涛来,都被他的冷漠压下去。我很想从所谓的“土”中挣脱出来,他喜欢动漫和潮流。我住在穷乡僻壤的村子里,而他住在市中心,怎么可能去重金属现场。他怎么会拉着一个像奶奶的人跟他一起去吃饭。我们终归没有在一起。
结束了吗?没有。
其实他也曾对我动过心,但我太自卑,一次次的将他的暗示当做自作多情。我又太敏感,一次次的将鸡毛蒜皮的小事想的轰轰烈烈,无中生有。
结束了。见面形同陌路。
现在我已有了工作,彼此断了联系。只是年少时莫名其妙的表白和莫名其妙的错过都让我如此感慨。
其实,到如今,我也依旧想念他。你还好吗,成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