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必须从学前儿童开始,为了能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不走弯路,深入了解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原则是很有必要的。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原则有:理智性原则、主体性原则、一致性原则、从实际出发原则、正面教育原则、言传身教原则。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原则是指学前儿童的家长在实施家庭教育是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准则。它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要求和我国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个性、品德形成的规律,以及儿童家庭教育的任务、家庭教育过程的规律决定的,是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经验的总结和概括。
一、理智性原则
理智性原则是指学前儿童家长在教育孩子时,在感性地对孩子关心和热爱的同时,需要理智地对孩子进行严格要求。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促进孩子的健康发展。
01、理性施爱
爱是父母的天性,也是教育的基础。家长通过无私的爱去感化孩子。他们针对孩子的身心发展水平与特点对其进行教育,既不拔苗助长,也不放任自流;既不一味地溺爱、放纵孩子,也不过分地限制、压迫孩子,而是施加一种受理性支配的爱。
02、要求适度
没有要求就没有教育,严格的要求才是认真有效的教育,但严格要求不等于过渡苛刻的、不合理的要求,而是从教育目标出发,符合儿童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水平的要求。
03、严爱结合
严爱结合,即理性施爱和要求适度相结合。每位家长都深爱自己的孩子,但有些家长对孩子爱得过度,出现了骄纵、溺爱的现象,这是应该避免的。应该说,过分的严或爱都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严要出于爱,爱要寓于严,严要合理,爱要适当,该严则严,该爱则爱。要真正做到严爱结合,家长必须具有坚持不懈的决心。
二、主体性原则
主体性原则是指在学前儿童家庭教育过程中,要尊重孩子的主体地位,发挥孩子的主体作用,调动孩子的主动性、积极性。家长要尊重孩子的人格,把孩子当朋友,尊重孩子的选择,是孩子真正成为自我发展的主体。
01、尊重并平等地对待学前儿童
尊重、平等是创造良好家庭氛围的基础。家庭中父母应尊重孩子的意见,而应把孩子当成家庭中的一员,是孩子乐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只有保持家庭成员的人格平等,彼此之间才不会产生心里隔阂。
02、尊重学前儿童的人格
现代幼儿教育家陈鹤琴先生认为“父母对子你应当有相当的礼貌”,“做父母的不应迁怒于子女”,不可以命令的语气使唤孩子,而要相互尊重。孩子是一个独立的、有生命的个体。父母的威信应建立在对子女的尊重上,教育应建立在相互平等的地位上,因为孩子有孩子的意志,只有尊重孩子的人格,他们才会尊重你,才会接受你的教育。
03、尊重学前儿童的生存和发展
学前儿童是社会的人,生来就具有人的尊严和价值,他们享有人的各种权利。应当确信,孩子的成长是谁都代替不了的,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的权力是属于他们自身的,成人绝不能越俎代庖。尊重是相互的,孩子有着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我们既要尊重他的权利,也要提醒他的义务。
04、是学前儿童成为发展的主体
教育家陈鹤琴先生曾经提出“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这其中就已包含了儿童主体性的思想。从现在的角度来看,能否正确认识学前儿童的主体性,树立儿童主体性观念,也关系到儿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能否得到充分的发挥等一系列有关的问题。
三、一致性原则
一致性原则是指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应当有目的、有计划地把对孩子各方面的教育要求加以统一,使其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前后连贯地进行,以保证能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
01、家长对孩子的态度和要求应一致
家长对孩子的态度一致是指在某一时、某一事的教育上,所有家长的态度要互相配合、协调一致,是孩子的品德和行为按照统一的要求发展。家长之间不要矛盾、对立,或一个提出这种要求,一个提出另一种要求;有的要求严格,有的放任自流;一个过于严厉、苛刻,一个过于温和、宽容,这对孩子的发展不利。
02、家、园对孩子的态度和要求要一致
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应该是结合在一起、相互促进的。家长要了解幼儿园的日常教育活动,如果对幼儿园的教育方法有怀疑,应该与园方沟通,以免与家庭教育相冲突,使得孩子无所适从。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在学前儿童成长中的作用和意义都非常重大,二者必须一致起来,才能取得最大的教育效果。因此,家、园双方都应该改变观念,加强联系和合作。
03、家长对学前儿童的要求要一以贯之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中,有时候家长对孩子的要求会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他们先是这样要求孩子,看到孩子出现的倾向较难于改变时,就放弃了矫正的努力,再去那样要求孩子,朝令夕改,变化无常。带孩子是一项很重要的、也是很难的工作,只要要求正确的,适合孩子的发展,就应该坚持。孩子的习惯决定他的一生,好习惯是孩子的财富,而这笔财富就在家长的坚持中,在一以贯之的要求中得到。
四、从实际出发原则
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也是因材施教原则,是指家长对学前儿童进行教育时,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他们的年龄特征和个性差异进行教育,采用适当的教育形式和方法。这是一条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教学原则。南宋教育家朱熹把孔子的教育思想和教育实践归纳为:“夫子教人,各因其材”。因为,每个孩子在身心发展的可能性、方向和水平上都存在着差异,所以家长要从孩子的实际出发,因材施教。
01、根据孩子的年龄特征和个性特点教育
了解孩子是教育孩子的基础。家长要想教育好自己的孩子,首先必须了解他们。每个孩子都是一本书,一本家长必读的书。作为家长要教育好孩子,必须在掌握一定科学育儿知识的同时,读懂孩子这本书,即了解孩子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与发展水平,了解孩子所思所想及他的兴趣与潜能,在此基础上进行教育。
02、抓住时机适时教育
家长教育孩子不但需要知识,更需要智慧,要抓住教育的有利时机。每个孩子都是不一样的,如同树上的叶子,要使孩子最大程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抓住有利时机,适时地进行教育,能够激发孩子的好奇心、求知欲。
03、因势利导发展特长
有的家长希望把孩子培养成“全才”,让孩子学绘画、学音乐、学舞蹈、练书法等,恨不得在学前阶段让孩子什么都学会,结果孩子什么都学不好,甚至把孩子累垮,这种做法,严重地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与和谐发展。家长应具有正确的态度是:要让孩子的生活充满快乐,尊重孩子的选择,对孩子的兴趣加以引导,根据孩子自身的实际,发展其特长。
五、正面教育原则
正面教育原则是指在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中,家长要以正面的事实、道理、榜样等对孩子进行启发、引导,利用正面疏导和说理教育调动孩子自我教育的积极性。我国幼儿教育家陈鹤琴先生根据儿童喜欢称赞、嘉许、奖励,而不喜欢禁止、抑制的心理特征提出了“正面教育”的原则。
01、讲清道理,正面疏导,提高学前儿童的自我教育能力
有的家长平时很注意教育孩子,在教育上也没有少花精力,但效果不好,甚至出现“越管越糟”的现象。孩子有了缺点,家长应该怎么办呢?首先,家长应通过讲故事、讲道理等方式耐心教育孩子。柏拉图指出,在讲故事时应该对故事进行审查,选择编得好的故事,学前儿童最初听到的应该是最美的、最高尚的故事。
其次,当孩子在家长的教育下有了进步时,要多进行肯定、鼓励、表扬,促进孩子的行为朝着家长所期望的、良好的目标前进。一个经常得到家长正面教育的孩子总会充满信心地、愉快地成长。
02、通过正面榜样和实例激励孩子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对所有的人来说都是这样,对学前儿童也是如此。孩子的年龄越小,榜样的感染力就越大。家长以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的原则,必须注意自己的行为习惯,进一步感染孩子的健康成长。以此同时,家长可以用生活中的实例,对孩子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
六、言传身教原则
言传身教原则是指在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中,不仅要善于说理,同时也要以自己的行为给孩子做出榜样,既要注意言传,又要注意身教,把二者统一起来。学前儿童家长是孩子最早的接触者,父母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对孩子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在家庭教育中,孩子往往是听父母所言,观父母所行。
01、善于说理
由于学前儿童生活经验和社会知识的缺乏,生活中常会出现问题,时刻需要父母的指点。家长给孩子讲清道理,让孩子明确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是非常必要的。
02、以身作则
因为父母给孩子进行说理教育是一时的,而孩子从早到晚看到的却是父母活生生的形象,二者相较之下,后者比前者更具影响力。所以,要提高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效果,家长以身作则是最重要的。为人父母要给子女从小树立榜样,让孩子快乐,健康地成长。
03、身教和言教相结合
父母在实施家庭教育的过程中,要根据学前儿童年龄特点和接受程度,将身教和言教相结合,循循善诱,让孩子可以由无意识的模仿发展到有意识的模仿。无身教的言教是没有力度的,是不具体的;无言教的身教也是不充分的。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他们具有极强的可塑性,而父母是他们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的许多习惯是从父母那里学来的,家长的一言一行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感染孩子。
总而言之,家长更应该规范自己的行为,用爱心来陪与孩子,用细心去照顾孩子。孩子是一张白纸,父母若不注意,很容易降不良习气传给孩子,在白纸上留下污点。父母只有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将言传身教相结合,才能帮助孩子养成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