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素衣第一次见芊芸时,她才四岁。所以他比阿淳还要早认识芊芸。
芊芸最开始喜欢的也确实是莫素衣。
莫素衣的父亲与皇上是忘年交,是结拜兄弟。
芊芸的手段,也皆是从莫素衣那学来的。
她害的第一个人,就是莫素衣的后母钱夫人。
她的猫被钱夫人踩了,于是她就将钱夫人推入水中,然后坐在湖边哭,将一切嫁祸给了一旁的小太监。
钱夫人疯了,小太监也被凌迟了。
在这样的环境中,芊芸长到了十二岁。
莫素衣走了。
她惦记起了长公主一位。
芊芸十四岁那年,长公主去寺中还愿,马儿不知着了什么魔,一路冲向了悬崖。而宫中,芊芸正在销毁一瓶狂暴粉。
一步一个血脚印,芊芸花了十四年走上长公主的位子。
再后来,她就爱上了阿淳。
她送他出宫,护他上位,等了他三年。
他回来,却娶了宁茜。
于是,她听说了,静心寺的明慧方丈名为莫素衣。
啊,他一定有办法。
于是,她去了。
“莫素衣,你真是个混蛋,我居然还爱了你三年!”
可是那个混蛋,爱了她十三年。
——芊芸,等孤死后,孤要带着整个芸国安睡在你怀中。
看她的第一眼,他就爱上了她。
四岁,她依然有了眉眼,褪去了婴儿肥,出落得漂亮。
她就一身粉红。站在柳树旁。
看见他,只回眸一笑。
那个笑容,莫素衣记了一生。没有温暖,没有笑意,只是机械的微笑,像是排练多次。
可它还是让万物失色,万色暗淡。
——爱上你,我用了一眼;忘记你,我费尽一生。
——芸芸,猜猜我是谁!
——莫素衣。
——哎,芸芸怎么猜的这么准?
——因为,只有你才会用“芸芸”这么恶心的称呼。
——叫芸芸好听嘛!
——嗯,你叫的,很好听。
——什么?
——……我爱你。
——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