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破铁鞋无觅“术”
文/张爱敏
案例5:
周一返校时父母给了小杜200元钱伙食费。到校后小杜没有及时把钱充进饭卡,而是放到了书包里。中午吃过饭后,他发现钱不见了!我在班里开会,要求一时糊涂、做错事的学生把钱放回小杜的书包,或者放到我办公桌的抽屉里,只要还回钱,不再追究,也不会向家长告状。结果令人失望。暗地里我又调查了几个怀疑对象,还是一无所获。遇到这样的事,班主任该如何解决?
我的观点:
遇到此类事情,班主任一要有大局意识,二要有“破案”能力。如果眼前有线索,自然可以顺藤摸瓜;如果眼前没有明显线索,须保持冷静,暂时搁置,以免促使学生议论纷纷,破坏班级稳定。
但很多时候我们往往缺乏这种“破案能力”,不是吓唬,就是诈一下,或者发动同学去翻,来举报,或者采用攻心术,使其良心发现,这些选择都是条件反射的,都是情绪型的,都是缺乏逻辑推理的不专业的方法。
特别是我们都有一种不良的思维习惯,遇事不是考虑追根溯源,而是纠结该不该,高扬道德义愤,进行道德说教,或者潜意识的定罪。这都是不科学的。
我们必须明白:世界不是为了让我们满意而存在的,学生不是为了讨我们的喜欢而活着。我们必须承认学生的任何表现都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我们唯有搞清这个事实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才能对其施加教育影响。绝不可以感情用事,在证据不确凿时量刑定罪,从而给学生造成终生的伤害。所以,“冷处理”是认识和处理偷拿钱物问题的一般原则。总之,我们“破案”的目的是教育和保护每一个学生,包括“作案者”和受害者。
另外,我们要明确偷拿钱物的类型,明确具体的干预办法:比如有的小学生别人的东西乱抓,自己的东西丢了也不知道。班级经常有报案出现。这属于不良习惯型,并非真偷,班主任一是要指导家庭教育,二是要在班里立规矩。第二种属于心理型,此类学生对人不对物,只是想通过这种手段来惩罚或者报复对方。这些偷拿行为基本上不是品德问题,而是心理问题,甚至认识问题,所以要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手段是错误的,而且要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告诉他们怎样想事,怎样行事,才能避免矛盾,化解矛盾。还有一种盗窃现象很可能是心理疾病。作为班主任一是建议去看心理医生,一是告诉同学,他不是坏人,可能是生病了,要善待他。第三种偷拿钱物属于价值观的问题,属于品德型。遇到这种行为,唯有集中精力在“破案”上,要么当场抓获,不让其得逞。破案时须注意作案动机,时间,消费,物品来源,反常举止等。还有一类孩子偷拿财物属于被迫型的,对待这些孩子,只要耐心做工作,就能说出实情。一定要把勒索者找出来绳之以法,并告诫受害者,一定要找老师或家长,切不可乱处理。另外还有一种属于家庭生活困难所致,正所谓“法理难容而情有可原”,既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也要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