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纱》读书笔记——七子

    最近读了两本霍乱相关的书,便有所感,想写一篇文字记录下来。

    疫情至今已有三年。

《面纱》黄永华译

    毛姆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了,从最初接触他的作品开始到现在,我反复查过他的人生经历,在各大平台寻找他的人物传记,终于找到好评如潮的版本,是由英国著名传记作家赛琳娜·黑斯廷斯所著的《毛姆传》,目前已经开始拜读。毛姆自幼家境优渥,但八岁丧母、十岁丧父,另他的童年颠沛流离。他的一生经历丰富,游历各国,对东方文化及宗教也颇有研究,虽文词尖刻犀利却又不失风趣幽默,尤其晚年的作品极其包容,这一点我在《刀锋》读后感中也有提到,曾有书友评价他是说故事的圣手,也的确如此。如今时隔许久,再次读到他的作品,感受更加深刻。

《毛姆传》赛琳娜·黑斯廷斯著

    11月中旬开始阅读《面纱》,用了断断续续不到两周的碎片时间。此作品是毛姆根据自己1919—1920年游历中国的亲身经历创作而成的一部长篇小说,1925年首次出版,2005年被改编成同名电影,由约翰·卡兰执导。

“生活的意义在于生活本身,而不在于如何去描写”—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874-1965)

    《面纱》是一篇以中国霍乱为部分背景的叙事型故事,通过对人物人生经历与性格的塑造,前后制造矛盾冲突点,以及主人公经历的变化而导致的心理转变,从而产生对人性善恶的剖析与深思。

    故事发生在中国香港及贵州省湄潭县,生性孤僻却善良的微生物学家沃尔特(男主人公)发现自己的妻子凯蒂与香港布政司官员查理私通后,为了报复妻子,申请到湄潭府参与治理霍乱。但由于一直深爱着妻子,在得知其怀了别人孩子后,选择了以自身做霍乱研究实验(书中有一处通过主人公朋友隐晦提到,并没有明确说是自杀),他认为唯有自己死去妻子才会离开这霍乱之地,也是为自己曾经阴暗复仇之心的忏悔。他临终对妻子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死的却是狗(这是一个典故,用意深刻,感兴趣的可以查一查)。女主人公凯蒂到了霍乱之地,见到当地救助者无私奉献的精神及不求回报的爱,深深被感染,不知是因为无聊或者良心发现,也主动参与到救助当中,最终因沃尔特的死被迫又回到香港。再回香港后发生了一些出人意料的转折,凯蒂仍未抵抗住查理的诱惑,终于在羞愤与自责之中决心永远离开香港,这也真实的体现出人性的丑陋与复杂。我们在来到这个世界时就带有自己的秉性,但后天的环境影响也尤为厉害,凯蒂的原生家庭里没有爱,虽家境优渥,但家人的势利、攀比、嫉妒、虚荣,充斥着她整个人生观形成阶段,就连婚姻也仅是为了体面,而不是爱,因此酿成了后来的悲剧。凯特虽貌美却精神空虚、爱慕虚荣,终在生死一线的霍乱中找到生命的意义,唤醒内心的良知与感恩之心。

    毛姆的故事真的可以做到让人深陷当中,每个角色都不会让人真正讨厌,下笔尖锐又柔和, 细腻又深刻,看似波澜不惊,实则惊涛骇浪,角色代入感极强。这不由得让我联想起10月份刚刚读完马尔克斯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书,相较之下马尔克斯的叙事手法确实平缓了许多。该书讲述了哥伦比亚霍乱时期的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难以认同,或许是时代导致三观无法共鸣)故事。这本书非常戏剧性的是,男女主人公最终在一起,竟会令我感到是莫大的悲剧。读完后令我三观崩塌,可以说在读的过程中几度由于认知难以苟同到想弃书而去,但最终还是忍耐住了,想虐三观的朋友可以读(不建议三观未成者阅读)。倒不是觉得《霍乱时期的爱情》写得不好,或许它确有不可取代的文学价值,但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毛姆的写作风格。换句话说,马尔克斯总有那种把人带入消极悲观情绪中的能力。早些年在读《百年孤独》时,我也是几度想弃书,但当时只觉是因其内容冗长,且人物关系复杂的让人烦躁,但现在似乎理解了,更是因为我本身就不太喜欢马尔克斯那种天然孤独忧伤的情绪。或许也与他的成长环境有关,那时的哥伦比亚充斥着封闭、落后、腐败、霍乱、战事不断,这种种背景,造就了马尔克斯对孤独的思考,也让他的“孤独思想”贯穿在整个创作当中。

《霍乱时期的爱情》杨玲译

    相较而言《面纱》中的霍乱尽是人间温情,因为霍乱让两颗渐行渐远的灵魂终归一处;而《霍乱时期的爱情》中,人与人之间尽是虚伪、是欺骗,最终不知霍乱中的是否是爱情,或爱情本身就是霍乱。但也不可否认,现实本就如此,毕竟艺术源于生活。

    面对新型霍乱,人类至今束手无策。但面对人性、爱情、今晚喝可乐还是啤酒、明天读《面纱》或是《霍乱时期的爱情》,我们仍能选择。

    霍乱引发的思考,远不止于此。

“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摘自《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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