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经》里,有一句“唐刘晏,方七岁。举神童,作正字”。刘晏(716—780)这哥们儿,曾任唐朝宰相(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度支使、铸钱使和盐铁使等官职,是经济改革家、理财家,也是文学家。《全唐文》《全唐诗》都收录有他的文章。
刘晏是今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人。
他在扬州任职时,设置了一家造船厂。当然,造的是大木船。他给每艘大船的补贴是100万钱。有人说,根本用不了这么多,应该砍掉一半。
刘晏不同意。他有更长远的打算。他说,做事呢,一定要考虑得长远一点。造船厂刚成立,需要用钱的地方特别多,所以要多补贴一点,让他们不用为费用担忧。这样,造出来的船才能更坚固。如果斤斤计较,他们挣不到钱,自然会偷工减料,事情很可能无法长久。
几十年后,果然有官员把补贴砍掉了一半。再后来,造船变成了“全面预算制”,官员们算盘打得精细,造船厂基本上挣不到钱,船的质量越来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