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作用

      制度是一个社会社会架构的表现形式,如同一切有形的物体一样,制度是无形社会有形化的基本形式。

      自然选择的结果使自然物结构趋向于合理并形成整体,也就是自然物的各种构成要素相互联系形成整体,而各要素在整体中各有独特功能。

      社会是自然的延伸,是人基于自身的需求与他人构成的具有稳定关系的整体,其中,制度就是决定稳定社会关系属性的结构要素,也就是制度决定了不同社会成员在社会中的位置、权利,成为社会成员之间关系的形式,由于社会形成过程中不同社会成员的作用不同,以至于最终的制度具有了不同属性,如果简单区分,就是利于众人的制度和利于少数人的制度,但无论哪种制度,都是由少数人决定。

      利于众人的制度是由社会精英决定的,因为这些人对社会本质与发展有着清醒认知,能够充分尊重社会源于自然的客观属性,也就是承认所有社会公众需求的客观性和平等性,而不是仅仅注重自己的需求与利益。

      利于少数人的制度是由伪精英或者强盗决定的,之所以存在这两种人,而且都能取得制度决定权,是因为这两种人都不是社会中的普通人,其中,强盗具有野蛮的力量,而伪精英则具有骗子的骗术与能力,而且伪精英一旦拥有决定权,还不时会表现出一些强盗行径,结果就是这两种人决定的制度都是对他们这些少数人有利的制度。

      如果制度的作用仅仅体现在特定群体上,那么即使有一些负面影响也是有限的,遗憾的是任何制度的影响都是全面的、深远的。

      任何人的利益表现并不局限于生理需求是否满足,而是同时也有心理需求,尤其是所处社会地位越高的人需求中心理需求的比重越高,只不过社会精英的心理需求健康积极向上,伪精英和强盗的心理需求畸形消极堕落,也就是社会精英的心理需求表现出内省、使自己认知趋向于圆满的特征,而伪精英和强盗的心理需求表现出了外向、致使他人受伤的属性,所以,利于众人的制度具有成就他人也成就自己的作用,而利于少数人的制度表现的是损人不利己的作用,长期积淀,就形成了截然不同的社会文化和公众个性,以至于表明社会结构是否均衡合理。

      这也就是说,不同的制度具有完全不同的作用,就如同任何物体结构与功能具有的对应关系一样,所以,利于众人的制度就是合乎自然的制度,利于少数人的制度则是有悖自然的制度。

      从社会制度演化进程看,近似于强盗的少数人定的制度所具有的与自然相悖的特征容易辨认,而且伴随着社会发展这样的少数人越来越少,即便是传统意义上的强盗也想着做个文明人。具有欺骗性的是那些伪精英,不仅骗众人,有的入戏太深自己对自己的骗局都深信不疑,而且在其靠欺骗骗取的制度决定权的加持下,其堕落的心理需求必然演化成全社会的堕落。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