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本来应该读五年级,是因为休学了一年留到了我们班,自然而然成了我们班里年龄最大也最成熟的人。
我也觉得她很酷。
她发丝笔直垂顺,就连扎个马尾也那么好看,穿着时髦的低腰牛仔裤,帆布的腰带放荡不羁在腰间甩来甩去,上身的T恤也是有精致裁剪的,映衬出少女初始发育的腰线,最让我羡慕的是她的耳垂挂着两个闪耀的耳钉,是货真价实的耳钉。而不是偷偷摸摸我买回家,一个人在房间对着镜子孤芳自赏时贴在耳朵上的塑料钻石。
她散发出的魅力吸引了很多人,男孩,女孩,都喜欢她。男生们喜欢和她嬉戏打闹,女生则围在她身边聊天,抚摸她垂顺的头发,独特的衣着,还有闪亮的耳钉。毫不意外的,我的同桌的注意力也被她吸走了。
我从来没看见过我同桌下课的时候在走廊上疯跑,可是现在课间十分钟,他们两个经常在走廊上追逐,从四楼追到一楼,又从一楼跑回四楼,仿佛两个永动机。而我身为班长的威严也管不了他们这扰乱学校秩序的行为,他从来没有和我打闹过,没有和我在走廊上追逐,我们之间的交流都是平静的,像一杯白水,可是那个转学的女孩却让一杯水持续沸腾着。
我更加期盼上课铃声响起,但我们之间的联系变少了,不再传递小纸条,他除了抄作业的事情,也不再对我问东问西。而他上课要和转学女生传纸条的时候,我又假公济私管理起来了课堂纪律。
后来,老师把他调开了,他不再是我的同桌。我们之间的最后一点联系也被切断,而他和那个女孩却越来越近,不仅是在学校里,放学后的时光也和她一起浪费。
我更自卑了,她穿的T恤是女式的,裁剪过有腰线;我穿的是童装店大码运动服,男女通款;她穿着匡威的帆布鞋,我穿着笨重的运动鞋上还有蓝猫淘气的印花;她头发那么垂顺,还有好看的刘海;我扎着眼角都被勒上吊的高马尾,巨大的脑门程光瓦亮;我也羡慕她时髦的破洞牛仔裤,而我穿着我妈不要的裙子改成的裤子,一整天坐在位子上不敢起来,放学后飞一般跑回家中,躲进房间写作业。
我开始缠着妈妈给我买牛仔裤,不再去童装店买运动服,我想穿帆布鞋,有剪裁的女式T恤,但是去拉直头发和打耳洞这两件事,身为‘三好学生’的我实在是开不了口。当我穿着那和我行为举止不搭调的衣服来到学校,也并没有为我赢回一点前同桌的眼光。
我们分开座位以后,他不会主动和我说话,而我除了“公事”也找不到和他说话的机会,甚至来和我借假期作业回去临摹的人,也是他差遣来的其他朋友。
本来到了这个时候,我们的关系还是一杯平淡的白开水,直到五年级,他狠狠地撞了这杯子一下,水波荡漾出来,杯子也破裂了。
2008年,北京奥运会,汶川大地震,我喜欢的男孩子撕了我画的画用来擦桌子……
我在教室哭到崩溃。
可是我死性不改,竟然喜欢他直到小学毕业。
六年级那年的生日,为了邀请他来我的生日会,我邀请了半个班的同学,在我家院落里狂欢,在家里切蛋糕,砸奶油,我还是要忍受着他和那个转校女生用我的生日蛋糕奶油互相涂抹的画面。
也是那个晚上,在只有我们小孩在的场合,他和那个转校女生在我生活了10年的院落里,各自拿起一根香烟点燃,橙色的火星在黑夜里忽明忽灭,那一刻我的“初恋”随着火星的熄灭夜宣告结束了。
这是我最纯粹的一段心动,最后12岁的他抽烟的画面燃尽了我对他最后的滤镜,可是我从来不否认那四年来的认真,优秀的三好学生喜欢上了一个不爱学习,会上黑网吧,会抽烟的男孩。
儿时的骄傲和自尊让我在面对同学的起哄时总要刻意口是心非,我早就知道我们不可能有什么结局,在小升初注定会分道扬镳,比起某种悸动,我更在意我的面子。所以我“秉公执法”没收过他的玩具卡片,诚实标记他没有交作业,告发他考试作弊,也许正因如此,越到后面,他越讨厌我,甚至在某次我散下自己及腰的长发时大声说我是疯婆娘。
可是我依然感谢他,是那段漫长的小学时光里,最澄澈的回忆。第一次喜欢一个人4年,虽然卑微,但至少我还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