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狱服刑的罪犯,要说最想干的事,那必须是早点出狱。
想出狱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刑满释放,二是获取减刑,三是横着出去。
刑满释放太难熬,横着出去不可取,最容易实现的,也就剩下获取减刑一种方法了。
强调一下,本篇文章并不讨论通过检举、立功、重大发明创造等可以减刑的情形,而是讨论罪犯在监狱服刑的过程中,如何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取减刑奖励和机会。
罪犯想要获取减刑,首先必须得深刻理解贯穿始终的三个灵魂拷问。
这里是什么地方?你为什么来这里?你来这里干什么?
其次,还得明白一个道理。
通过改造表现良好来获取减刑,是监狱给予罪犯的一种奖励,而不是罪犯应有的权利。
监狱会通过多维度的考量,来评价罪犯改造表现是否良好。
一、认罪悔罪
服从法院判决,确有悔改表现,这是想要获取减刑最基础的前提。如果罪犯没有认罪悔罪的态度,一切免谈。
二、获取足够的成绩
监狱有监狱的运行机制。罪犯在服刑期间,每个月都会被赋予100分的基础分。
其中劳动改造部分占30分,教育改造部分占35分,监管改造部分占35分。
每满600分为一个考核周期,考核评价分为三个等次,分别为不合格、合格、优秀。
考核周期内,罪犯必须获得足够次数的表扬,才有机会获取减刑奖励。
如果其中有一个月的考核分低于100分,将会被评价为不合格等次,只能获得一定的物质奖励,用于购买日用品及零食,无法获得表扬奖励。
如果每一个月都没有扣分行为,或者扣分当月通过加减分后累计仍有100分以上,即每一个月的分数都在100分以上,就会评价为合格等次,给予表扬一次。
在合格的基础上,如果表现特别优秀,可以被评价为优秀等次,可同时获得表扬一次和物质奖励。例如参加监狱文体活动获奖、写文章投稿获奖、或者有其他突出表现等。
如果有一个月出现被扣分的情况,即便当月加减分后累计仍有100分以上,也无法获得优秀等次,只能获得合格等次。
所以优秀等次的难度比合格等次大得多。
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想获取一次减刑,必须要累积4个表扬的成绩。如果一切顺利,每两年可给予一次减刑奖励。
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想获取一次减刑,必须要累积3个表扬的成绩。如果一切顺利,每一年半可给予一次减刑奖励。
如果没有达到上述条件,获取减刑奖励的时间将会相应延长,直到满足条件为止。
三、积极履行财产刑判项
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监狱还会进一步考量,罪犯是否有积极履行财产刑判项,再决定是否给予罪犯减刑奖励。
如果判决有财产刑判项,并且没有履行完毕,还要进一步考量减刑考核周期内的月均消费。
首先,没有履行完毕,是指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个人违法所得且数额巨大无法履行、受害者家属不接受民事赔偿导致民事赔偿无法实际履行,又或者判处巨额罚金又无法全额缴纳等情形。
其次,如果存在上述情况,法院会认为罪犯没有积极履行财产刑判项,从而决定不给予罪犯减刑奖励。
再次,如果月均消费过高,除无法减刑外,罪犯每个月劳动收入的一半,会被锁定在固定账户内,在出狱前都无法正常使用。
如果罪犯判决有财产刑判项,并且已经履行完毕,就可以获得减刑奖励。
但是,即便符合减刑条件可以获得减刑,减刑的幅度依然会有所限制。
不同情形会不同程度上影响减刑的幅度,比如涉黑涉恶或者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等。
满足所有减刑条件的罪犯,可以申请减刑,也可以申请不减刑。
出现申请不减刑的主要原因是,有极个别罪犯从始至终都认为自己没有犯罪,他们担心接受减刑奖励的行为,会被认为是认罪伏法的一种表现。
所以,这一类罪犯会坚持不申请减刑奖励,然后在出狱后再尝试翻案或申请国家赔偿。
当法院下达减刑裁定后,考核期内的所有条件将重新考核。比如成绩、月均消费、扣分情况等等。
在出狱的时候,如果财产刑判项已经履行完毕,并且账户还有余额,余额会返还给罪犯个人。
监狱风云四连篇暂告一段落,对监狱生活有兴趣的可以往前翻。对未提及的其他方面仍有兴趣的,评论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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