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第一次来到了西溪游园内的城市书房,走进门,靠西的一面墙是长长的一排书架。
我先快速浏览了一遍,最后选了一本《中华文化十万个为什么音乐卷》。
在古代汉语中,“音”和“乐”本是两个含义不同的字。
在商代甲骨文中,“音”和“言”的含义相同。
“言”在甲骨文中是单管乐器的象形,下面是口,上面是一支竖立的古代箫管。用嘴吹箫管而发音,就是“言”的本意。
这表明远古时期,当乐器发出的声音、人的歌声与说话声音萌起时,还没有明确、准确的分别表述。
后来,先秦《乐记》中说,人的思想感情是受外界事物的影响的,影响的结果便产生了“声”。
表示情感的声音互相应和,产生高低不同的变化,变化有了规律就叫“音”。这时,可能“言”专指语言的意思,与“音”要个分开了。
“乐”字在甲骨文中,是琴瑟类拨弹乐器的象形。
后来《乐记》中说,将不同的音组成旋律进行唱奏,同时手持盾牌、牛尾跳舞,就叫“乐”。这时,“乐”已扩展到包括歌唱、器乐、舞蹈、诗歌综合的艺术形式。
当古文明再进化时,因为“乐”能给人以美的感受,所以又转意指“快乐”。
当“音”和“乐”词意趋于相近时,便将这两字连用。
中国的“音乐”词意能与英文music相对应,是日本首先用日语汉字中“音乐”一词来翻译的,后来中国也沿用了这个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