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努力探寻一条历史资料的出处
一一清世宗修族谱圣谕
事情是这样的,大概在2003年间研究南侯刘氏家谱的时候,看到《毛泽东研究全书》卷五《家世编·<韶山毛氏族谱·二修族谱跋>之一》中的一段记述:
盛朝以仁孝治天下,世宗宪皇帝诏直省郡县故家巨族各叙其本支,汇成谱牒。
……
时在光绪七年辛巳冬至前一日
把酒冲寒
醉书于敦本堂面山总编辑处灯 上
合族公识
该段文字为我们提供了 清代以来广修族(家)谱的官方依据。自此把过去只有官宦人家才能修谱的贯例向下衍伸,才有了平民家族也能有修谱的机会。对此,我查阅了有关资料,如大连出版社1998年影印的《四库全书精萃·子部·聖諭廣訓》,並抄录了其中前六条,内容(之一):敦孝弟以重人倫(共陸佰叁拾贰字),(之二):篤宗族以昭雍睦(共陆伯叁拾字),)之三):和鄉党以息争訟(共陸佰伍字),(之四):重農桑以足衣食(共陸伯叁拾捌字),(之五):尚節儉以惜財用(共陸佰肆拾叁字),(之六):隆學校以端士習(共陸佰肆拾叁字),(之九):明禮讓以厚風俗(共伍佰玖拾玖字),(之十):務本業以定民志(共陸佰字)。並各逐字数核对、断句。研读后认为:诏旨,似在世宗宪皇帝《聖諭廣訓序》纪时雍正二年二月初二日之前颁发。其内容仅“之二”有“修族谱以联疏远。即是单姓寒门,或有未逮亦各随其力所能为,以自笃其亲属,诚使一姓之中秩序霭然”。可见要求广修,使单姓寒门也要随力所能为。但诏书的内容一直未能全知,此后多年亦然如此。
近来,在以“《毛泽东研究全书·家世篇》韶山《毛氏族谱》光绪七年辛巳二修族谱跋言中一段记述:盛朝以仁孝治天下,世宗宪皇帝诏直省郡县故家巨族各叙其本支,汇成谱牒”为内容,在网上徵询该诏的出处”。幸得到Deepseek的回复,抄录如下,以供有意者分享:
其诏旨的直接出处是《世宗 实录》中的记载,具体可追溯至 雍正元年(17223)四月的上 谕。
诏旨出处考据:
1.核心文献依据:
《清世宗实录》卷六 雍正元年四 月乙酉(初七日)条明确记载:
诏直省督抚转饬各州县,劝谕士 民尊祖敬宗,辑修家谱。
此诏旨要求各省督抚督促州县官 员,鼓励民间修撰族谱,以强化 宗法伦理。
2.内容对比:
族谱跋文中的“诏直省郡县故家巨 族各叙其本支,汇成谱牒”正是对 雍正上谕中”“劝谕士民尊祖敬 宗,辑修家谱”的概括性转述, 核心精神完全一致。
3.政策背景:
雍正帝即位后大力推行“以孝治天 下”的治国方略,将修谱视为维系 宗族秩序,巩固基层治理的重要 手 段。此政策与康熙《圣谕十六 条》中“笃宗族以昭雍睦”一脉相 通。雍正更通过《圣谕广训》加 以 强化推广。
4.地方落实佐证:
清代地方志中常见响应此诏的记 录,如道光《宝庆府志》载:“雍 正初,奉敕修谱牒,邑中氏族皆 纂修世系。”印证了诏令在地方的 执行。
结论:
诏旨的原始出处为《清世宗实录》卷六,雍正元年四月乙酉条。该诏书並非独立成文,而是以“上谕”形式载入官方档案,核心内容即推动全国性修谱运动,以实现“以仁孝治天下“的治理目标.
提示:若需进一步查证,可参 考:
·《清实录·世宗宪皇帝实录》雍 正元年卷(中华书局影印本)
·《圣谕广训》雍正二年刊本中 相关阐释
·清代地方志“氏族志”或“风土志” 中关于修谱的记载
以上是该回复的绝大部分主要内容。从中使我学到了不少东西,不仅仅是要查找资料,还要仔细对照资料间的差异,政策出台的社会背景及地方的落实情况,即所列出的四个方面的题目内客:考证文献,内容对比,政策背景,落实佐证。同时又提供了参考提示。这对我来说是一大提高,特别是有方面,过去是较少关注。此回复似乎问题已得解决,但仔细阅读和核实,发现其提供的核心依据,有点不太理想。於是,我又发了帖子,继续征求可否提供诏旨出处。我发送的内容是:
帖子发出后,有回复甚为感激,但亦觉不太理想。所言:“《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六(中华书局影印本)雍正元年四月乙酉(初七日)”这句话却有点问题。其一:《世宗宪皇帝实录》载:雍正元年四年庚戌朔,其干支序为47,则初六日为乙卯,初七日为丙辰。而该《实录》卷六,(雍正元年四月十日乙卯,“谕翰林院,……仍复日讲起居注官,如康熙五十六年以前故事。尔衙门即遵上□日(旨)行。”又“翰林院侍讲学士岳色、涂天相,左庶子常保、何国宗,编修刘于义,检讨觉罗逢泰、李仲莪、巩建丰俱充日讲起居注官”。查《雍正朝起居注》(道客阅读影印本·5/4223页)载:“雍正元年歲次癸卯四月十八日丁卯午時上御乾清門聽政”。15/4223页载“二十八日丁丑,是日,起居注官逢泰李純峩” 。“二十九日戊寅,是日起居注官伊都立劉於義”。所载的起居注官皆系当时的值班翰林官,此处所列当班记录日期与干支丁卯(序4)、丁丑(序24)、戊寅(序25)当属无误。其均指向四月初六日乙卯或初七日丙辰。且十八日丁卯,是日起居注官勵廷儀、阿克敦、伊都立、何图宗四人名后有一段话“臣等钦惟我皇上至孝性成,自登”宝以来,不愿御门听政五阅月,诸臣数请再三,方荷俞允。临御之时,前挈伦常大义,昭示天下,尊崇孔子,追封五代。这就是说十八日丁卯,是雍正帝即位以来五个多月,
首次临乾清门听政之日”二. 该《实录》中,雍正元年四月内均未查到回复中。所称“明确记载……”语。因此可否提供新的依据呢?
DeepseeK又复之如下:
你的问题非常精准,确实需要更严谨的文献依据。经过重新考辨,雍正帝关于修谱的诏令,並非一次性颁布的独立文件,而是贯穿雍正初年的连续性政策,其原始记载需综合以下核心史料:
一. 原始诏令的文献定位
1.《清世宗实录》雍正元年四月丙辰(十八日)条
“谕礼部:孝为百行之首,敦孝弟以重人倫,……修族谱以联疏远。”
(《清实录·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六中华书局1985年影第1冊第126页)
日期校正:四月丙寅=四月十八日(1723年5月22日)。非此前误注的乙酉日。[引者注:依《实录》及陈垣《二十史朔闰表》,四月庚戌朔(初一日公历5月5日)丙寅日是十七日,或许回复者依据不同]
2.《圣谕广训·笃宗族以昭雍睦》雍正二年(1724)官方释文
“修族谱以联疏远……尔兵民其知此义,则亲睦成风,推之天下为一家矣。”
(《圣谕广训直解》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政策落地:此释文由雍正钦定,要求全国州县官吏每月朔望宣讲,明确将‘修族谱‘列为法律化义务。
二、政策背景的佐证链
1.行政执行档案
载:雍正元年十一月,《雍正朝内阁户科史书》福建巡抚黄国材奏:遵旨刊发《圣谕广训》,饬令各族纂修谱牒,以彰孝治。”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 02一01一001一000015一004)
·证明地方大员已接到诏令并执行
2.地方志记载
·乾隆《泉州府志·风俗》载:“雍
正初年,奉宪檄修谱,凡故家皆纂辑世系,无谱者咸创为之”(卷二十,页七)
·印证诏令在基层的普及程度。
三、日期矛盾的根源分析
您敏锐发现的日期错位(乙酉/丙辰)源于:
跋文将《圣谕广训》颁发时(雍正元年四月)简记为“世宗宪皇帝诏”,未注具体日;
·二年《圣谕广训》完善制度
·三年通过《朱批谕旨》督促进度(如雍正批田文镜奏折:“族谱关风化,当实力劝行”)
结论:诏令的实质出处
1.原始文件:
《清世宗实录》卷六 雍正元年四月丙辰(十八日)上谕,内容为颁布《圣谕广训》框架。[笔者注:上已说明丙辰非十八日,依《雍正起居注》为十八日丁卯]
2.政策核心:《圣谕广训》第十六条“修族谱以联疏远”(雍正二年官方释本)[笔者注:系《圣谕广训》第二条“宗族以昭雍睦”条之第431一437“修族谱以联疏远”字,全文共630字》]
建议查证路径:
①直接直阅《清实录》雍正元年四月丙辰条(中华书局影印本第1冊P126);
②对照《圣谕广训》第十六条释文(《四库全书》本最可靠)[笔者注:即本文前引“大连出版社1993年影印之《四库全书精萃》文]
③检索“中国方志库”中雍正至乾隆初年地方志“风俗志”条目。
此考订可解释所有文献,亦符合清代政令推行规律。若需具体档案图像或原文摘录,可进一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