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智魁
前几天,我在网上看到一个小学男孩老欺负一个女生,这个女生的父亲便来到学校,用刀将这个男孩子刺死了。这是一个极端的恶性事件,但是绝不是个例,这类新闻事件我看过的至少有五六起。那么,这个被刺的男孩到底冤不冤呢?我们不妨细细理一理。
女孩父亲能到挥刀的地步,可见之前许多努力都做过了,没有起到作用。若果说,这个事情能够避免,我认为至少四个人应为此事负责:第一个就是男孩父亲,养不教,父之过,这个父亲应该负责任,虽然他也沉浸在丧子之痛中,但他要为自己没有管教好孩子负责任。男孩子尤其需要父亲教育,在学校欺负女同学,若果是一个明智的父亲,就会训导,让他早日“收手”;第二个人就是班主任,班主任要关注学生的行为动向,处理好这类问题,发生这样的事情说明这个班主任工作没有做到位。第三个人是女孩父亲,解决问题的途径很多,远没有到动刀的地步,感觉这人就是那种遇事钻牛角,“一根筋”。第四个人当然是这个欺负女学生最终招来杀身之祸的男孩。
我重点说说这个男孩,农村人说人“三岁看到老”,我们上小学时,老师也说过一些学生:说你将来改了可能还能干大事,要么就是牢房里的人。不愧是老师,被老师这样说过的学生有个别人真是“浪子回头金不换”,干出了一番事业,但不少人果然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国外有人研究犯罪的人,好像这些人有“犯罪基因”,反正是要犯罪,就是看犯什么罪,而且看迟看早。这实在是令人沮丧的,“教有方,训有方,保不定日后做强梁”。不是也有“教育不是万能的”一说吗?
为什么这个事情让人悲叹呢?因为解决的途径非常多,我们却没有用到。还有这个孩子长大后到底会成为人才还是罪犯,还是一个未知数。我们的社会之所以美好,就是它的包容与爱心。我们反对暴戾,这个男孩子已经错了,我们成人再以暴制暴,这不是文明社会,法治社会解决问题的方式。
“校园霸凌”事件看似“小纠纷”,其实对当事的受欺负的未成年却是心灵“终生的伤害”。在这里,我希望,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能正视“校园霸凌”事件,要巧加干预,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