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修订印发《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为新时代党的工作机关建设立规矩、明方向、定标准。作为贯彻党的领导、推进党的事业的 “中枢神经”,党的工作机关肩负着特殊使命,《条例》的修订实施,犹如为其注入 “强心剂”,既是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关键举措,更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生动实践。
党的工作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其根本属性。《条例》开篇就将 “坚持政治机关定位” 作为核心要求,把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做到 “两个维护” 贯穿始终。回望过往,从脱贫攻坚的 “一个都不能少” 到疫情防控的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党的工作机关始终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 “排头兵”。如今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更需以《条例》为镜,把牢政治方向 —— 既要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走深走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又要在重大问题上保持政治清醒,善于从政治高度分析问题、推进工作,确保每一项决策、每一次执行都与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让 “政令畅通” 成为最鲜明的政治底色。
规范运行是党的工作机关高效履职的生命线。过去,个别地方曾出现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 “中梗阻” 问题,有的部门 “九龙治水” 却 “群龙无首”,有的基层机关 “小马拉大车” 力不从心。《条例》直击痛点,以 “优化协同高效” 为原则,构建起清晰的运行体系:在机构设立上实行总量控制,鼓励合并设立、合署办公,避免资源内耗;在职责划分上明确边界,既防止党委职责 “下移”,又杜绝工作机关 “越位”;在决策执行上规范程序,要求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建立督查、评估、反馈闭环机制。正如山西岚县将乡镇党建办优化为 “1+3+1+3+3” 组织架构,用制度厘清权责后,基层干部从 “忙乱应付” 变为 “精准发力”,这正是《条例》释放制度效能的生动注脚。
担当作为是党的工作机关的价值所在。《条例》不仅明确 “干什么”,更指导 “怎么干”,要求党的工作机关既要当好党委 “参谋助手”,又要做好政策执行 “突击手”。当好参谋,就要深入基层察实情,围绕党中央关心的重点、群众关切的难点开展调研,让建议有温度、有分量 —— 比如乡村振兴中,既要关注产业发展的数据,更要倾听农户的心声;抓好执行,就要秉持 “钉钉子精神”,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一抓到底,杜绝 “纸上落实”“口头落实”。当下,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党的工作机关更需以《条例》为鞭策,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 “为民服务” 的初心转化为实际行动:从老旧小区改造的民意征集,到就业政策的精准推送,每一件民生实事的落地,都是对《条例》要求的最好践行。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的修订只是 “上篇文章”,各级党委和党的工作机关要做好 “下篇文章”,才能让制度落地生根。一方面,要抓好学习宣传,把《条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 “三会一课”,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清楚 “能做什么、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另一方面,要强化监督考核,把《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对失职失责、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避免 “制度空转”。唯有以 “严” 的基调抓落实,才能让《条例》成为带电的 “高压线”,推动党的工作机关在规范中提质、在创新中增效。
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新制度引领新作为。《条例》的修订实施,为党的工作机关建设注入新活力。只要我们以《条例》为纲,坚守政治本色、规范运行机制、强化担当精神,党的工作机关必将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 “坚强堡垒”,为实现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