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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会,王老六带着黄球来了。黄球见了那人道:“原来郝老二也在这里。”看到么,那个慌慌张张的人叫啥,作者安排第三人的嘴写出来。潘三解释了一句:“不相干,他是说别的事。”于是跟黄球换了一张桌子商议,王老六跟郝老二单独一桌。
黄球问潘三,刚才王老六提过使女荷花的事,如何为好。潘三问,那个胡财主准备出多少钱?黄球说,那胡财主只要得到丫头荷花,总共愿意出二百两银子。潘三很直白,问黄球想赚多少。黄球当然只是个配角,哪有资格谈价钱?果然,他说自己哪能跟三老爹争利,只要老人家能把这事办妥,自己多少得个几两银子就行!
潘三说:“既然你这么讲,那就好办。”潘三说,自家现在就住着一位乐清相公,他跟乐清县长关系最好,只要自己托他的人情去弄一张“回批”,就说荷花已经解押到位,交给大户人家领走了,然后再托人向本县县长弄一个“朱签”,到半路上将荷花截回杭州、与交给胡家——事情不就两清了?
黄球表示赞同,又说事不宜迟,拜托潘老爹赶紧去办。潘三声称今天就能拿到朱签,让胡财主赶紧把银子取来。黄球满口答应,跟着王老六走了。潘三则叫上郝老二,两人一起回家。
两人到了潘三家,赌钱的还没散。潘三等到大家赌完,才送了众人出去,留下匡超人说:“二相公今天就住在这边吧,我跟你说说话。”
于是把匡超人留在后面楼上,起了一个婚书稿,叫匡超人写了,拿给郝老二看了一眼,觉得内容没什么问题,就叫郝老二明天带着银子来取,郝二也就走了。
潘三同匡超人吃了晚饭,继续办事。他点起灯来,口述一番,叫匡超人写了“乐清县的回批”。潘三又在家里翻了翻,找到豆腐干刻的假印,取来盖上。又取出朱笔,叫匡超人写了一个要把荷花追回杭州的文书,签上朱签。
造假造完,潘三拿出酒来跟匡超人喝。潘三说,这些都是有些想头的事,也不枉费一番精神——跟那些“呆瘟”缠来缠去有什么意思?
显然,潘三是省城机关的办事员,跟上上下下的差人们混得很熟,有捞钱的路子就一起上阵,假造文书、伪造印章,确实都很有“想头”,至于那些当事人的苦与愁,跟他们是不相干的。匡超人这种刚刚走向社会的读书人,虽然足够聪明,但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成形,跟这样的人混,能有什么下场?啥时候要是被派出所抓了,留下案底怎么办?影响自己一辈子还有下一代喔。
这天晚上,匡超人就住在潘三家里。第二天早上,两边的银子都送过来,潘三收好,随即拿了二十两银子送给匡超人,让他带着放在寓处当日常开销。小说上写,匡超人“欢喜接了”。那确实值得欢喜,自己日夜加班编考公作文,六天赚了二两银子,已经相当不错了,这一夜之间就是二十两啊!更不要说八大名士西湖聚会,花个二两银子还抠抠搜搜。
匡超人得了钱,也托人带了点回家给哥哥。附近其他书店听说他批点文章又好又快,也陆续来了一些生意。潘三办什么事,又总是带着他、分几两银子。于是匡超人“身上渐渐光鲜”,果然听了潘三的意见,和景兰江那边名士的来往日益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