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事件发生以来,在网络上形成了大波,既有认为一众网民是伪爱国者,只为流量而发声;也有认为农夫山泉公子入了美国籍,却依然赚着国人的钱,认为即使是外国也不允许企业家这么干。先不说谁对谁错,个人认为,该事件与前段时间南京和广西等地的伪爱国事件(,央视报道)发生了以后,都是新闻媒体出来说话,似乎缺乏一个机构来发声。今后,类似的事件还会有,全部都通过立法、执法来防范和处理,成本会比较高,可行性有待商榷。是否考虑,在新形势下,需要一个道德委员会或者道德办之类的机构,专门处理类似事件,制定相应的规范,通过调查、取证、分析,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由政府的相关机构来评判并处理。
其实,道德委员会由来已久,联合国就设有道德操守办公室,美国则1964年成立参议院道德委员会,而英国道德委员会之多却让人吃惊,几乎各行各业都有道德委员会,职业道德的规范和系统建设覆盖了整个国家政府、公共服务部门、中小企业,几乎每个社会部门组织和企业都有职业道德框架和规范。此外,一些国际组织也有道德委员会。2004年,国际足联执行委员会批准了一套道德准则,2006年对准则进行修改,并成立了一个独立的道德委员会,以监督和处理各种腐败行为。我国也相应成立了一些道德委员会,比如学术道德委员会、新闻道德委员会。
通过道德委员会在制度框架内进行研判,比如,企业家是否可以让继承人加入外国籍?网民是否可以无限制地借各类事件碰瓷获取流量?等等,类似一些法律无法解决的事件,通过道德进行互补,这样,或许会对今后的健康发展有益。当然,为了防止道德办的失公,只能给予调查、建议权,而不能拥有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