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人托亲戚找我解决发票的问题,使我陷入两难境地。于公而言,我是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是为人民服务为国家执法的,我的工作责任不允许我违背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去替他人谋私利,于私而言,所托之人对我有恩,如不是违规之事定会肝脑涂地。怎样做才能即不越雷池又不得罪人,这让我进退两难。
于是乎,我一方面向对方告知这种没有实际业务的发票涉嫌虚开,触犯刑法,一方面应承对其情况进一步了解,提供合理合法的处理方法,但对方也是反复强调在其他地方有过类似的操作,希望我给与一定的帮助。在这一点上我的态度十分明确,在法律和我的工作职责允许的范围内一定会尽力提供帮助,但如果涉及违规违法,坚决不会给予帮助。
最后,因为对方的要求的确涉嫌违法,我坚决拒绝了对方的请托,我想这是我一个公职人员的基本底线,也是我作为一名党员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