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最近身边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让笔者有机会了解交警事故处理中心的“风土人情”,而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认定”也似乎总能成为责任方的“意难平”。
一、遵守交通规则,请不要随意停车
最让笔者印象深刻的一份“责任认定”是:受伤者在路口行走时被转弯车辆撞伤,但由于当时受伤者的车辆违规停在路口,交警判定受伤者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当时受伤者家属正在事故处理中心发出质疑,因为当时受伤者并没有开车,是单纯“无辜的路人”,车辆停在路口也并未对他人造成实际损失。但交警的解释是:就算当时不是受伤者的车辆,或者受伤的是别让,由于违停造成的事故也违停者承担次要责任。
由于现在车辆日益增多,停车位也成了诸多驾驶员的烦恼之一,但无论何时,请不要为了方便随意停车。按规定停车维护的不仅是交通秩序,更是为了保障出行者们的人身安全。
违章停车虽然只是罚款200并不扣分,但与其他交通规则一样重要,为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请大家平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二、开车慢一点,专心一点
另一起事故则发生在十字路口,被撞的一方需要负主要责任,虽然他强调自己是自西向东正常行驶,对方开车走神才撞了自己的车;但另一方则认为是对方行驶过快,路口未慢行。但交警判断的依据是“右转弯要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4项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遵守下列规定: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驾驶员们往往只在科目一考试前后才会对各项交规“铭记于心”,但日常开车往往按照自身习惯驾驶,为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就算不记规则,也要尽量慢一点,专心一点。
在没有监控、红绿灯、交通指示牌的情况下,每个人都难免要靠“主观意识”去辨别各自的驾驶状态。但事故发生后,交警也只能根据现场状况和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判定,而当事人有没有走神或超速等主观依据也只能成为各自的“意难平”。
三、日常出行请记得为自己,也为身边亲人负责
说到底,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其目的希望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避免下次同样的事故发生。
因此作为驾驶员的我们,不能只在遇到事故后才想起当时应该怎么做,或者自己不该怎么做。而是日常参与交通行为中就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些指示牌和标语不仅是规则的制定,更是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
而作为行人、乘客我们也理应遵守交通规则,并学会提醒其他人共同遵守。
生命只有一次,也只属于我们自己,请为自己的每一次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