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自己是个不婚主义者,有一个很爱她的男人,彼此相守了十年,一直相敬如宾,从不斗嘴吵架。
她说,相爱是两个人的事,一旦有婚姻介入,就变成了两个家庭的枷锁,日子会变得琐碎而无趣。
所以,每次,当他问“嫁给我好不好”的时候,她总是歪着头反问:“我们现在除了差那一张纸以外,和别的夫妻有什么不同?”
她说,如果两个人之间真的有爱,是不需要靠那一纸婚书来约束的;两个人如若无爱,有那一纸婚书也形同虚设。
他想,她说得大概是对的,因为他竟找不出反驳的理由。
她有一个提升的机会,但要被派往香港工作。
晚餐的时候,她问他:“机会难得,但一年只能回来一次,你说,我要不要去?”
他反问:“你想不想去?”
她低头迟疑了一下,然后抿着嘴唇微笑地望着他说:“假如你不想我离你太远,我就不去了。”
他严肃地死死盯住她的眼睛,然后宠溺地笑起来:“想去就去吧,家里有我来照应。”
她“耶”的一声尖叫起来,兴奋地一下扑进他的怀里,双手环抱他说:“我保证,三年任期一结束我就回来。”
他只是笑着,摸摸她的头,没有说话。
她一去三载,又三载。
她总说,亲爱的,我又升职了,这里的发展空间和上升空间都比国内要大,你再等我一下下,很快我就回来了。
但他经不住家里的催促,应付着去相了亲。
老母亲又不依不饶地想抱孙子,他是个孝顺孩子,也觉得父母这点要求理所应当,就索性与那相亲的姑娘结了婚,也算是门当户对。
他对她说,爱情也许不需要那一纸婚书,但孩子合理合法的降生却非那一纸婚书不可。
她笑笑,表示理解,然后说,好好照顾孩子和家庭,我们的缘分就到这里结束吧。
他说,好。
一晃又十年。
他的孩子已经上了小学。
有一年暑假,孩子吵着要去迪士尼和海洋公园,他便和妻一起带着小儿去到了香港。
已经有十年不曾联络了。
他试探地给她拨了电话,没想到一下子就接通了。
这十年,他们都没有改换联络的方式,仿佛知道总有一天还能重逢一般。
她和先生带着三岁的小女儿在机场迎接他们一家三口。
猛看到她的时候,他忽然脚步趔趄了一下。
妻问他,怎么了?
他尴尬地笑说,没事,被自己绊了一下。
妻嗔怪说,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连路也走不稳!
他终于还是随着熙攘的人群走到了她的面前。
她大方地依次拥抱了他们一家三口。
她的先生也一一与他一家人握手,不停道:“Nice to meet you.Welcome to HongKong.”
他这才注意到,她的先生是个外国人,小女儿也漂亮得好似一个洋娃娃,明眸皓齿,有一头微微卷曲的金黄色的头发,却又分明跟她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
他感觉自己的心被刺痛了,有千万个疑虑在心里闪过,却又问不出口。
他看到她蹲下身来,摸着他家小儿的头发说:“你好呀,艾斯,我是你爸爸的好朋友,你可以叫我简。”
她定了餐厅宴请他们一家三口。
他说:“我更想去你家吃饭呢。”
她心下顿时明白,他无非就是想看看她现在的生活罢了。
所以,也没有刻意地拒绝。
只攀着先生的肩膀说:“那你们可有口福了,这位先生是个法国人,今晚就让他给大伙儿做地道的法式西餐吧。”
大家都喝了一点酒,气氛很融洽。
他们聊起大学里的许多趣事,两个局外人也跟着大笑不止。
后来,孩子们都困了,她说:“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今晚就睡我家的客房吧。”
他的妻欣然应允,她便让自己的先生带着客人先去安顿孩子。
只剩他和她继续喝着红酒。
气氛忽然变得很沉默。
终于,他还是问道:“你不是说过,你是不婚主义者吗?”
她说:“是。”并没有要解释的意思。
“那你为什么当初不答应我的求婚现在却嫁给他?”他继续追问。
“大概是因为一个人久了,忽然想要一个家了,所以改变主意了吧。”她依旧轻描淡写。
“呵呵。”他笑了起来,“对不起,简,我喝多了,要先休息去了,晚安。”
他趔趔趄趄地站起来,一路走向客房,跌跌撞撞。
她继续一个人喝着酒。
想起若干年前的某个清晨,他带着一身酒气出现在他的面前,说应酬完工作,醒来发现自己睡在一个陪酒女郎的身边,所以总觉得自己不干净,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艾滋,觉得身体哪哪都不舒服,因而失声痛哭。
她一边抱着他,一边安慰他说:“你没那么幸运,如果真的是艾滋,我就陪着你,反正我是不婚主义者,也不能生孩子,我们就一起过下半辈子呀。”
他信以为真。
从那以后她一直努力地赚钱,害怕有一天他发病的时候,她没有能力救他。
小小的女子,孤身一人,在香港一待就是许多年。
却不曾想,等来的是他的婚讯。
直到彼时她才知道,原来,他早已排除了自己染上艾滋的可能性,她所有的付出,都抵不上他想要传宗接代的念想。
于是,释然。
所以,索性留在了他乡,又何其幸运遇到了现在的先生,有如此聪明漂亮的小女儿。
她默默喝完最后一杯酒,酒杯倒地破碎的声音惊动了卧室里哄女儿睡觉的先生。
他冲过来,紧张得将她拦腰抱起。
Love you.她说。
我也爱你。先生的中文说得还是有些生疏,但无比坚定。
她眯着眼笑了,好像是真的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