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上文。。。。
《乡土中国》这本书结构是以基本概念延伸的框架构成。
起先在第一章乡土本色里就定义了一个概念:中国的基层是什么?是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
紧接着在针对土头土脑的愚进行论证,从而引出乡下人不识字的特性,于是在第二章里面就有了文字下乡这一个主题。而文字只是语言的载体,于是接下来便谈到语言。
这里着重强调了特殊的语言——特殊语言所代表的意义从书摘中能够看出来——“要使多数人能对同一象征具有同一意义,他们必须有着相同的经历,就是说在相似的环境中接触和使用同一象征,因而在象征上附着了同一意义”,对于这句话的意义,我想费老想表达的是在某种境况下,大脑想的是同样的东西,当然,这里我有所扩张词义,不仅仅限于文字,在与人相处的情况下,如何能相处融洽呢?我联想到的是“意义”——对某一种事物所引发的联想。这也许就是所说的朋友间的共同语言吧。基于对一件事物的相同认识,假定这种认识是来自相同的背景经历,相同的感受经验,从而得到对方能够理解自己情感。发散得有点多了,回到本书。
虽然第三章叫做再论文字下乡,承接上一章,但个人以为在全书中,接下的一章才是本书的重中之重——差序格局。在这一章中,费老提出了一个叫做差序格局的名词——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得清楚的柴,而是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
在这种定义下,就能清楚地明白一个概念:自我主义以及个人主义。“自我主义是以自我为中心,而个人主义是对于团体而说的,是分子对全体。在个人主义下,一方面是平等观念,指在统一团体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一方面是宪法观念,指团体不能抹杀个人,只能在个人所愿意交出的一分权利上控制个人”这里就明确立下了一个规则,团体只能控制个人愿意交出的一部分,而个人不能侵犯团体利益,个人要考虑的是个人以及团体两个方面;相对于个人主义,自我主义只有一个维度的考虑,那就是自我,先完成自我的任务,才能推己及人,因而有了中国人只有私而没有公的说法,实际上,在皇帝社会,国家是皇帝的私有财产,是皇帝的家,只有皇帝才会顾家,而平民百姓对于国家的概念,是要完成小家的价值之后才会有的考虑。
接下来的几章没有我在kindle里强调的重点,直到礼治社会这一章,”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这里结合前后出现了传统以及法律,在变化很慢的社会之中,传统是很重要的,因为传统就意味着礼,意味着人主动的去符合传统的标准;而在一个变化很快的社会之中,传统是适应不了的,因而要想有秩序,就避免不了用强制的手段去让人被动的符合法律的标准。在这两种的对比之中可以看出传统与法律的适用条件与差别。
今天写得有点多了,下次写存在即合理的思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