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疾首蹙额的傲慢洋人
二十世纪上半叶,整个中国都沉浸在巨大的痛苦之中,外寇侵略,军阀混战,土匪横行……天灾人祸,乃至民不聊生。但同时,民族意识在偏激和挣扎中迅速觉醒,不断地冲击笼罩这片东方大地的无尽黑暗。
这就是洛克抵达中国时见到的光景。
落后封闭的西南边陲,在最初尚能维持看似安稳的封建社会,坐落着一个个与世隔绝的“王国”,甚至,最后的“木里王国”还维持到了解放前夜。
然而,这里贫穷落后、愚昧肮脏的现状,也让洛克对这个“神奇之邦”的部分幻想破灭,但是,这里壮美秀丽的山川、富饶的植物种类和新奇的文化(尤其是纳西文化),连同唯独在此才能尊享的权威,深深吸引了他。
作为贵族佣人的儿子,他年少时就在社会底层窥见到了权贵生活的幕幕,从此在心中种下了渴望权威的种子。而他也凭借自己的天赋和努力,跻身上流社会,成为学术圈子中的重要一员,并怡然享受着荣誉和声望带来的满足感。
但这显然还不够。来到了蛮荒落后的中国边陲之后,在当地人身上,他终于体验到了“高人一等”的地位“应有的优越感”。
身为白人,他在当地享有特权,前呼后拥、带领着庞大的队伍,过着与当地截然不同的奢侈生活,即傲慢又慈善,因而赢得了“外国王子”的称号。这种权威,正是他渴望多年又在西方世界求而不得的。
在萨顿看来,洛克所表现出来的傲慢和慈善——对当地汉人和土著的鄙夷和偏见,或慷慨解囊、施医赠药(用仅有的医学知识给人诊病)等等,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威。正如他杜绝与白人相处——后者不时会“严重威胁他视若珍宝的权威”,因为,在其他白人面前,他丧失了“种族优越感”。
但实际上,面对中国边区百姓悲惨的生活现状,他虽无力改变,却要努力学会作旁观者,方能避免引起强烈的情感反应。而一旦他力所能及,最终又会施以援手——比如他几番和木里王交涉,要求其释放关押在形同地狱里的囚犯。
也正是这种极度复杂的心性,反而使洛克的良知不至泯灭。敏感和自尊让他不屑于和其他西方人一起“赴宴”,“吃中国人的肉”,更像一个斗士——当然,是“高高在上”的、旁观的斗士,怒其不争有之,却憎其不幸。对于这样疾首蹙额憎恶中国的外国人,就是鲁迅先生,也心生佩服。(鲁迅《坟·灯下漫笔》)
他忿怒地抨击敲骨吸髓的当局,以及饱受压迫却不愿奋起反抗的中国人,甚至偏激地认为,“中国人的乱局大多数是由中国人自己造成的——冷漠的生活态度给他们带来了所有的灾难。”
为了行事方便,他交往中国的军阀官僚,还有土司王国的统治者,以座上宾的尊贵身份出没其间,内心里却并不认同他们。
他真正认同的,反而是被践踏、被压迫的中国老百姓。
这和他卑微的出身和不幸的童年或有关系,而这些记忆绝对是他想要遗忘的,所以,“他厌恶中国人,就如同厌恶自己卑微的过去。”
由此可见,洛克有自身的劣根性,但仍不失为一个有良知的西方人。尤其是在硕鼠当道的彼时,他甚至真正称得上是一个高贵的人。
他不欺辱弱小,对待自己雇佣的民夫也足够厚道,甚至还勒令保护他的“蝗虫”士兵,吃拿百姓的东西必须付款。
可以说,洛克在当时中国西南边陲之地的行为举止,比之如占据上帝视觉的某些人更不失体面。
时至今日,仍有不少人打着保护环境和古老传统的旗帜,反对西部落后地区的发展。他们享受着发达地区的文明便利,却要求别人保持自然淳朴,以满足他们的猎奇之心。殊不知,这和一百年前在此享受特权的西方人并无本质区别,甚至更加可恶。
但洛克终究是个西方人。在民族情绪高涨的时代,难免会被排外思想波及。这令他倍感痛苦。
萨顿因此感叹,在彼时彼地,“无论他多么努力要融入当地社会,都绝不会被中国人真正接纳。”
可在我看来,信奉“旁观主义”对洛克,同样不可能真正成为“当地人”。
而这就是我在上面说的,他无法在丽江,在云南终老的自身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