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那天,买喜糖、照相、办证、请亲戚朋友吃饭,都是我付的钱。
他的妹妹的孩子过生日,他啥也不买,也不准备红包。我只好亲自过去送红包,一个孩子给300元。
在他生日的前一个星期,他带我去市内消费最大的商场给他买衣服。
我给他买了一件羊绒衬衫、一条皮带,花了3560元。他生日那天请家人吃饭,我付的饭钱:660元。
前两天他请他的一帮朋友吃饭,我付的饭钱:670元。
我的车子总是被他的儿子借走。他不管不问。
每次出去吃饭、买东西,只要我在,他不是忘了付钱,就是我提醒他付钱。
如果说他确实经济困难,那么情有可原。
可是他出去应酬的时候总是一掷千金,他每个月给员工至少发十四万元的工资。我呢?每个月工资少的可怜,还不够他一次应酬花的钱。我却在他面前表现得极其慷慨大方。
每次总是我扛不下去了,跟他要钱,他才给我钱。
这日子过不下去了。
可是在他面前我却表现得很爱他,一副啥也不计较的模样。
我讨厌这样的自己,虚伪而又清高,既想做个贤妻良母,又觉得自己傻得可悲。